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1日通过口头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股票锁定期将于2022年7月22日届满,根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业绩考核已达成,同意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在解锁后的规定期间择机处置本次解锁的权益,出售该批股票获得的资金将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董事王进权、周盘山、徐旭亮、王晨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因王进权、王晨为董事王振滔的近亲属,因此董事王振滔先生亦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5票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意见》和临2022-023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