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2年7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股票锁定期将于2022年7月22日届满,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已达成,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周俊明 刘洪光 申屠新飞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