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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普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2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3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16:30在公司总部C-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群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发行数量为250万手(2,50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7月14日(T日)至2028年7月13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

0.6%、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4、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20日,即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71.3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面值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3日,T-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按照保荐承销协议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认购金额不足25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25亿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

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7.5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3日,T-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A股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拓普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拓普集团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26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268手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102,046,572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250万手。

公司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拓普配债”,配售代码为“764689”。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在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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