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本次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布局,有利于促进公司总体发展。该事项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李国强、邓海峰、高文进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