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92)。公司副总经理王晓东先生计划自该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529%(备注:因公司收购事项增发新股于2022年3月4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7,590,862股,减持比例相应调整为0.0506%)。
近日,公司收到王晓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东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因王晓东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及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王晓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王晓东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3.王晓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王晓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 备查文件
王晓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