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亿精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荣亿精密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00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3,79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3.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659,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10,197.50元。截至2022年5月2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27日出具报告编号容诚验字[2022]200Z0021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年产3亿件精密零部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 荣亿精密 | 8,007.005 | 4,848.689 | 60.56%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荣亿精密 | 3,700.000 | 3,700.000 | 100.00%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荣亿精密 | 500.000 | 0 | 0 |
合计
合计 | 12,207.005 | 8,548.689 | 70.03% |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拟进行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573901526210902 | 71,673,464.31 |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 8110801013002444043 | 44,245.84 |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 1204090029055095986 | 5,003,691.89 |
合计 | - | - | 76,721,402.04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荣亿精密年产3亿件精密零部件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等因素所致。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前12个月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的情形,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荣亿精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荣亿精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荣亿精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申丽娜 | 赵胜彬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