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Gerald G Wong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松先生、姚明龙先生和秦桂森先生均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董事张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本次调整后,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姓名 | 战略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Gerald G Wong | 主任委员 | 委员 | ||
赵海波 | 委员 | 委员 | ||
谢冲 | 委员 | 委员 | ||
张杰 | 委员 |
刘贵松 | 委员 | 委员 | 主任委员 | |
姚明龙 | 主任委员 | 委员 | ||
秦桂森 | 委员 | 主任委员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