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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楚电子: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2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0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波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刺自动化”)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出具了明确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股票3,665,44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68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499,805.8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9,104,622.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8,395,183.23元。2022年4月8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85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借款的情况

(一)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波刺自动化为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5,000.00元人民币向波刺自动化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24个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借款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拨付资金。

根据《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61,839.6737,750.00
2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40,682.8630,000.00
3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40,419.9430,000.00
合计142,942.4797,750.00

(二)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波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卢琳

注册资本:3200万人民币成立时间:2018年10月23日营业期限:长期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曲吴路589号第2幢113室经营范围:从事自动化科技、激光技术、光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自动化控制设备、激光加工控制系统的销售及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间接持有波刺自动化79.75%的股权。

(三)本次借款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7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波刺自动化已明确承诺借款的主要条款(含贷款利率),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波刺自动化提供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其他股东不同比例提供借款。本次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波刺自动化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投资金向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控股子公司波刺自动化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波刺自动化提供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波刺自动化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募投资金向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波刺自动化提供人民币5,000.00万元的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RP)的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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