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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电退: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风险分析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1

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风险分析的报告

根据《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公告》,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公司”)股份将于2022年7月13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依据有关规定主办券商须在公司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发布分析报告,客观地揭示公司所存在的投资风险,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特此发布本分析报告。本报告仅依据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最近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对该公司的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并向投资者揭示存在的主要投资风险,不构成对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

一、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中文简称 东北电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000243437397T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祝捷公司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26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A楼5层A1-1077室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70203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丁继实

联系电话 0898-68876008电子信箱 dbdqdshbgs@hnair.com所属行业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经营范围

输变电设备及附件的生产、销售;输变电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及试验服务;金属材料、橡胶橡塑材料及制品、绝缘材料、

陶瓷材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批发业务(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进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挂牌前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2年7月4日,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已确认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01,441,660

待确认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659,318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挂牌后个人类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

挂牌后机构类限售股

高管锁定股

挂牌前个人类限售股

挂牌前机构类限售股 319,022

待确认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总股本 615,420,000S

(三)挂牌前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比例(%)

股东性质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57,119,899

29.44

境外法人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1,494,850

9.33

境内非国有法人

王娟 10,080,200

1.15

境内自然人

杨柏忠 8,416,000

0.96

境内自然人

赵睿 6,960,310

0.80

境内自然人

朱兴虎 5,800,000

0.66

境内自然人

杨友宏 5,000,000

0.57

境内自然人

郁骏 4,600,000

0.53

境内自然人

史宇波 4,400,036

0.50

内自然人

深圳中达软件开发公司 3,550,000

0.41

境内非国有法人境

合计 387,421,295

44.00

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257,950,000股,占公司注册资本总数的29.53%。就公司知晓的范围内,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分析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来源于东北电气2021年年度报告。

项目 2021年 2020年

本本年比上年

增减营业收入(元)

79,990,887.34

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3,700,725.0017,628,651.50

63,976,621.79-72.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628,651.5040,114,704.28

-144,024,322.25不适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0,114,704.285,433,992.01

-76,154,097.18不适用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5,433,992.01

0.02

0.07-7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2

0.07-71.43%

项 目 2021年末 2020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总资产(元)

0.02

194,427,879.43

157,525,808.7923.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4,427,879.43169,697,083.93

-187,420,368.40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分析

2021年,世界经济受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持续影响,国际贸易和投资增长

不畅,人员货物流动严重受阻,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遭受冲击,加之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日趋严重,世界经济恢复受限,持续增长动力不足。从国内经济发展看,中国电力行业发电结构调整导致火力发电投资减少,疫情反复下的酒店餐饮、住宿等行业需求震荡加大。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为输变电设备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酒店餐饮和住宿业务。公司主营产品主要为封闭母线,主要应用于电力系统领域,用以提高输电线路的输电能效,支持大功率电能的传输,是电力系统的重要设备。同时,公司还经营酒店餐饮、住宿业务。2021年以来,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公司所处的酒店业受到很大冲击,加之输配电设备制造行业受宏观经济结构性调整因素影响,行业产能相对过剩,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公司面临的经营压力日趋加大。面对复杂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上下紧密围绕工作大局,勤勉尽责,奋勇攻坚。在大股东支持和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积极妥善应对各种不利局面,全面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部署,严格实施各项防疫措施,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积极扩大业务经营规模,巩固持续经营能力,全力化解各类风险,重大专项工作逐步推进。子公司逸唐飞行酒店从2021年9月份起扩大了酒店住宿餐饮业务经营规模,实现了销售收入的稳步增长。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8,37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约4.64%,同比增加约3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763万元。2022年4月20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388号),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截止2022年5月23日已满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22年5月24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财务状况分析

资产状况分析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下同)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库存现金 200,544.2516,211.01银行存款 15,435,733.318,519,698.70其他货币资金 3,009,138.274,376,815.36

合计 18,645,415.8312,912,725.07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394,094.46406,916.05

其他说明期末使用受限资金情况如下: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中,履约保函保证金存款为3,009,138.27元。存放在境外的款项系存放在香港的银行存款,该存款未受限制。

2、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1年以内(含1年)44,823,821.15

1至2年 11,067,539.91

2至3年3,333,916.12

账龄 账面余额3至4年

4至以上

531,849.802,334,429.79

合计62,091,556.77

2,334,429.79

减:坏账准备6,755,249.32

合计55,336,307.45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期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026,110.34

6.48%1,268,772.55

31.51%2,757,337.7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8,065,446.43

93.52%5,486,476.77

9.45%52,578,969.66

合计62,091,556.77

100.00

%6,755,249.32

10.88%55,336,307.45

类别

期初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6,986,816.24

100.00

%4,692,884.11

12.69%32,293,932.13

合计 36,986,816.24

100.00

%4,692,884.11

12.69%32,293,932.13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 元

名称

期末余额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天津航空有限责任

公司

74,704.00

37,292.5049.92%

预计损失比例西部航空有限责任

公司

13,887.00

3,774.3527.18%

预计损失比例北京首都航空有限

公司

1,045,005.30

500,362.2747.88%

预计损失比例吉林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紫荆花

饭店

1,596,622.20

347,371.6121.76%

预计损失比例吉林省蓝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295,891.84

379,971.8229.32%

预计损失比例合计 4,026,110.34

--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41,079,332.39

1,268,772.55

1,708,343.13

4.16%

1年至2年(含2年) 10,785,918.33

750,216.96

6.96%

2年至3年(含3年) 3,333,916.12

446,844.83

13.40%

3年至4年(含4年) 531,849.80

246,653.89

46.38%

4年以上 2,334,429.79

2,334,417.96

100.00%

合计 58,065,446.43

5,486,476.77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

其他变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268,772.55

1,268,772.5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4,692,884.11

793,592.66

5,486,476.77

账款合计 4,692,884.11

2,062,365.21

6,755,249.32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核销应收账款。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XX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656,586.00

10.72%

236,491.97

内蒙古XX发电有限公司3,296,480.00

5.31%

229,287.40

浙江XX航空有限公司2,873,684.00

4.63%

143,684.20

内蒙古XX物资有限公司2,700,400.00

4.35%

87,188.39

湖南XX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

2,440,000.00

3.93%

169,714.75

小计17,967,150.00

28.94%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1年以内2,403,746.59

93.77%

990,120.96

99.26%

1至2年 152,274.80

5.94%

3年以上7,334.00

0.29%

7,334.00

0.74%

合计 2,563,355.39

--

997,454.96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1,668,345.59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5.08%。

4、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7,961,945.29

19,230,044.90

合计27,961,945.2919,230,044.90

(1)应收利息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款

76,090,000.00

76,090,000.00资产处置款 7,540,000.00

13,040,000.00租金押金 1,117,047.84

4,839,800.00往来款 77,539,844.58

75,845,540.94投标保证金 1,001,000.00

1,398,971.00合计 163,287,892.42

171,214,311.94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 235,265.14

151,749,001.90

151,984,267.04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489,085.97

1,117,047.84

1,606,133.81

本期转回

18,264,453.72

18,264,453.72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724,351.11

134,601,596.02

135,325,947.13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XX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1)

往来款(已诉讼)

76,090,000.00

4年以上

46.60%

76,090,000.00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2)

往来款 71,404,102.96

2年以内

43.73%

53,500,849.24阜新市XX征收办公室

资产处置款 7,540,000.00

1至2年

4.62%

吉林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紫荆

花饭店

租赁押金 1,117,047.84

3年以内

0.68%

1,076,561.84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

日航饭店

往来款 849,181.34

1年以内

0.52%

42,459.07合计 157,000,332.14

96.15%

130,709,870.15

4)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6)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其他说明:

注1:应收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的债权本金人民币76,090,000元,此债权系辽宁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辽信”)根据辽宁

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分别于2005年5月和9月以其应收本钢人民币76,090,000元的债权本金及相应利息偿还公司原存放于辽信的部分存款人民币74,424,671.45元。对于应收本钢债权本金,公司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并将其超过辽信偿还存款部分的差额计入坏账准备。2005年12月16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5)辽民二终字第220号文作出终审判决,裁定本钢偿还公司欠款本金人民币15,900,000元及相应利息。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予以立案并于2006年3月10日向本钢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2006年3月3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沈中民四合初字第21号、22号、23号文对剩余债权本金人民币60,190,000元作出一审判决,裁定本钢应支付欠款本金人民币60,190,000元及相应利息。2006年4月30日,本钢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8年5月14日省高院以(2006)辽民二终字第214号、215号、2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沈中民四合初字第21号、23号、22号民事判决,发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09年6月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沈中民四初字第143号、144号、14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中院判决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10月26日、10月2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辽民二终字第182号、183号、184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如果公司有异议,可以提出事实与理由及相应证据申请再审。公司不服辽高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0)民申字第1144号、1145号、1146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公司因该笔应收款项账龄过长且收回可能性不大,前期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2: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71,404,102.96元,因其被申请破产重整,根据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方案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海航集团321家重整企业出具的《基于底层资产的拟以信托份额

清偿的普通债权受偿能力估值分析专项说明》等资料,按预计偿还信托份额的25%转回。

5、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142,808.48

7,142,808.48

5,354,508.66

5,354,508.66

在产品 415,551.13

415,551.13

1,944,261.02

1,944,261.02

库存商品

7,255,780.23

18,195.79

7,237,584.44

9,411,542.27

9,411,542.27

合计14,814,139.84

18,195.79

14,795,944.05

16,710,311.95

16,710,311.95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18,195.79

18,195.79

合计

18,195.79

18,195.79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不适用。

6、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预缴及待抵扣进项税额 1,367,430.85

1,958,726.08

合计 1,367,430.85

1,958,726.08

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账

面价值)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注1)

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注2)

56,603,237.37

小计56,603,237.37

合计56,603,237.37

注1: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自2021年2月10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纳入海航集团321家实质性重整范围内。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相关资产尚未解除抵押,根据重整计划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且抵押债务金额大于资产市场价值。

注2: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属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的非上市公司,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后未能形成有效整合,该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集团对持有的伟达高压电气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8、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固定资产 42,179,538.5244,911,967.97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42,179,538.5244,911,967.97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9,147,491.74

16,633,725.41

4,504,148.90

60,285,366.05

2.本期增加金额

392,240.53

23,520.00

63,481.00

479,241.53

(1)购置

392,240.53

23,520.00

63,481.00

479,241.53

(2)在建工程

转入

(3)企业合并

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

(2)企业合并减

4.期末余额

39,539,732.27

16,657,245.41

4,567,629.90

60,764,607.5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3,273,255.11

8,499,370.69

2,968,209.88

14,740,835.68

2.本期增加金额

1,908,245.60

795,274.89

508,150.49

3,211,670.98

(1)计提

1,908,245.60

795,274.89

508,150.49

3,211,670.9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

(2)企业合并减

4.期末余额

5,181,500.71

9,294,645.58

3,476,360.37

17,952,506.6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0.00

359,687.12

272,875.28

632,562.4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

(2)企业合并减

4.期末余额

359,687.12

272,875.28

632,562.4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4,358,231.56

7,002,912.71

818,394.25

42,179,538.52

2.期初账面价值

35,874,236.63

7,774,667.60

1,263,063.74

44,911,967.97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不适用。

9、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2,238,124.43

32,238,124.43

2.本期增加金额 39,188,893.51

39,188,893.51

(1)租入 39,188,893.51

39,188,893.51

3.本期减少金额 28,250,260.20

28,250,260.20

(1)合同提前终止 28,250,260.20

28,250,260.20

4.期末余额 43,176,757.74

43,176,757.7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5,805,756.69

15,805,756.69

2.本期增加金额 13,448,030.55

13,448,030.55

(1)计提 13,448,030.55

13,448,030.55

3.本期减少金额 15,468,699.68

15,468,699.68

(1)处置

(2)合同提前终止 15,468,699.68

15,468,699.68

4.期末余额 13,785,087.56

13,785,087.5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0.00

0.00

2.本期增加金额 9,628,000.00

9,628,000.00

(1)计提 9,628,000.00

9,628,000.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9,628,000.00

9,628,00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9,763,670.18

19,763,670.18

2.期初账面价值 16,432,367.74

16,432,367.74

1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3,200,304.00

207,000.00

13,407,304.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企业合

并减少

4.期末余额

13,200,304.00

207,000.00

13,407,304.0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122,026.01

207,000.00

1,329,026.01

2.本期增加金额

264,006.12

264,006.12

(1)计提

264,006.12

264,006.12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企业合

并减少

4.期末余额

1,386,032.13

207,000.00

1,593,032.1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企业合

并减少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814,271.87

11,814,271.87

2.期初账面价值

12,078,277.99

12,078,277.99

11、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企业合并形成的

处置东北电气(成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72,097.15

72,097.15

合计 72,097.15

72,097.15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计提 处置

东北电气(成都)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72,097.15

72,097.15

合计 72,097.15

72,097.15

债务状况分析

1、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1年以内 34,409,151.9217,809,839.08

1至2年 2,777,947.311,832,577.69

2至3年 123,341.591,035,642.73

3年以上 1,070,129.65666,881.64

合计38,380,570.4721,344,941.14

2、合同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设备销售合同 5,073,308.865,571,128.14

酒店餐饮服务合同 9,060,998.341,053,144.76

合计 14,134,307.206,624,272.90

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4,502,735.47

29,796,380.73

25,942,000.25

8,357,115.9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245,204.81

3,950,622.61

3,717,676.88

478,150.54

三、辞退福利

5,816.00

5,816.00

合计4,753,756.28

33,747,003.34

29,665,493.13

8,835,266.49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4,320,129.27

23,807,938.05

20,259,385.98

7,868,681.34

二、职工福利费

41,000.00

1,829,250.43

1,870,250.43

三、社会保险费

99,896.29

1,877,660.97

1,732,018.25

245,539.01

其中:医疗保险费58,905.79

1,577,848.90

1,429,936.14

206,818.55

工伤保险费20,539.06

191,326.55

192,763.34

19,102.27

生育保险费20,451.44

108,485.52

109,318.77

19,618.19

四、住房公积金

18,275.21

1,963,835.38

1,829,120.32

152,990.27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23,434.70

317,695.90

251,225.27

89,905.33

合计4,502,735.47

29,796,380.73

25,942,000.25

8,357,115.9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219,311.92

3,844,616.86

3,610,242.14

453,686.64

2、失业保险费 25,892.89

106,005.75

107,434.74

24,463.90

合计 245,204.81

3,950,622.61

3,717,676.88

478,150.54

4、应交税费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增值税 909,401.95

498,651.57

企业所得税 2,627,421.18

3,867,705.37

个人所得税 270,878.23

222,110.6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559.77

1,545.59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114.13

3,943.45

土地使用税 19,947.50

19,947.50

房产税 28,831.55

28,836.06

印花税 53,537.42

101,699.76

其他 1,724.42

合计3,938,416.15

4,744,439.95

5、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91,146,104.42181,225,923.07

合计 191,146,104.42181,225,923.07

(1)应付利息

不适用。

(2)应付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国家开发银行案件的赔偿款

(注)

94,078,130.4494,078,130.44

往来款及诉讼款 96,619,563.8587,041,945.27

其他 448,410.13105,847.36

合计 191,146,104.42181,225,923.07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3,966,281.8210,953,560.25

合计 33,966,281.8210,953,560.25

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 1,173,384.17

合计 1,173,384.17

8、预计负债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对外提供担保34,354,500.00 34,354,500.00保证担保责任未决诉讼 37,745,190.00

沈阳高压开关职工安

置案

合计 34,354,500.00 72,099,690.00注:(1)公司为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容”)与中国银行锦州分行签订的标的额为人民币1,300.00万元借款合同担当保证人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中国银行锦州分行已于2005年2月向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锦容清偿中国银行锦州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1,3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作出判决,公司对于锦容借款本金人民币1,3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未对此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发出(2005)锦执字第89号执行通知书。2010年6月23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锦执一字第89号执行裁定书,查封锦容所有的高压并联电容器BFM6.61-299IW型35箱140台,高压并联电容器BFM2.11.5J3-300IW型24箱96台,高压并联电容器

BFM3.11.5J3-300IW型65箱240台。公司根据法院判决结果预计负债人民币14,464,500.00元。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清偿上述债务。

(2)公司为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与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标的额为人民币1,700.00万元借款合同担当保证人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锦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向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锦容清偿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700.00万元及利息2,890,000.00元,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以(2007)锦民三初字第0004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对锦容公司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700.00万元及利息2,890,000.00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未对此判决结果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2008年3月5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发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公司根据法院判决结果预计负债人民币19,890,000.00元。截止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清偿上述债务。

9、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策性搬迁补偿新厂建设工程补偿款

29,425,846.58 8,461,631.32

1,852,392.96 36,035,084.94

阜新母线北厂区搬迁合计 29,425,846.58 8,461,631.32

1,852,392.96 36,035,084.94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本期计入其他

收益金额

其他变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

收益相关

政策性搬迁补偿

29,425,846.58

8,461,631.32

1,852,392.96

36,035,084.94

新厂建设工程补偿款

合计

29,425,846.58

8,461,631.32

1,852,392.96

36,035,084.94

三、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分析

(一)对外担保情况分析

1.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3,000万元,被担保方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非关联方。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分别为2006年06月23日、2007年09月10日。

2.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3,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17.68%。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汇总表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公司担保总额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3,000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3,000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7.68%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

3,000

上述担保金额合计 3,000

(二)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分析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北电气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涉诉情况分析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

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情况

披露日

披露索

引国家开发银行诉讼执行进展。根据2008年1月9日、9月26日临时公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2008)民二终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东北电气就国开行诉讼本公司为沈高公司在国开行15,000万元人民币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案中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已经依照法院终审判决履行了相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详见本公司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年报)2009年3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高院")签发(2009)高执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最高法(2008)民二终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国开行要求法院,责令包括东北电气在内的相关被执行人,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详见2009年3月30日临时公告)2013年7月12日北京高院查封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10%股权和沈阳高东加干燥设备有限公司70%股权,东北电气随即向北京高院提出执行异议。2016年12月30日北京高院签发(2015)高执异字第52号执行裁定,认为"东北电气的异议理由缺乏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对其已履行返还股权义务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本院依据生效判决认定东北电气应当履行赔偿义务,并冻结其持有的相关股

27,262.77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作出(2017)最高法执复27号执行裁定书:

裁定驳回东北电气的复议申请,维持北高院(2015)高执异字第52号执行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并已于2019年6月21日移送海南一中院执行。根据2021年5月25日公司收到的海南一中院(2021)琼96执12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继续查封被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已将该宗土地使用权认定为东北电气对沈阳高开公司实际出资。自2015年开始,该宗土地使用权一直被国开行申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查封至今。根据实际情况和最高人民法院认定,本公司名下的该宗土地使用权已经不属于本公司资产,故该执行裁定对本公司资产没有影响;而且因本公司以前年度

2020年9月11日东北电气将对沈阳高开享有的到期债权178,549,569.56元与对其负有的因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高民初字第8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二终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而产生的到期债务进行抵销,目前剩余赔偿款为0.94亿元。

2021年05月27日

《诉讼案执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权并无不当",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驳回东北电气的异议请求"。东北电气随后向最高法申请复议,最高法于2017年8月31日作出(2017)最高法执复27号执行裁定书,认定东北电气前期履行行为系规避执行的行为,驳回东北电气复议申请。根据该终审裁定,东北电气应当履行返还股权或赔偿置换交易差额的义务。

人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3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沈阳国用(1995)字第17号。

已对相关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故该执行裁定不会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办事处申请强制执行案。2020年1月15日公司通过《人民法院报》公告获悉,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沈阳铁路中院”)于2019年11月26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向公司送达(2019)辽71执恢2号之一号执行裁定书(以下简称“法院公告”)。公告称沈阳铁路中院在执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与沈阳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中,裁定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对东北电气公司的到期债权27,000万元中的4,800万元及利息。上述“到期债权”是指本公司一项已决诉讼,在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诉讼执行案中沈阳高开对东北电气的到期债权27,000万元,相关情况详见”国家开发银行诉讼执行进展“。

4,800

公司已于2020年1月16日同步向沈阳铁路中院提出执行异议,沈阳铁路中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公司认为,依照最高法对国开行执行案终审判定,公司最多只会在向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总额为272,627,700元的支付款项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公司已经在2017会计年度对此全额作出赔偿拨备,所以沈阳铁路中院执行裁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沈阳铁路中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01月16日

《关于收到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东北电气全资子公司沈阳凯毅诉沈阳高开、第三人东北电气不当得利纠纷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执复27号执行裁定,东北电气向沈阳高开支付的17,046万元未被认定为履行判决行为,导致东北电气发生17,046万元的损失,沈阳高开获得该17046万元属于不当得利,应退还给东北电气。沈阳凯毅向海南省一中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17,046万元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17,046

2021年5月20日海南省一中院立案受理本案,案号为(2021)琼96民初627号,2021年8月23日一审开庭审理。

鉴于本案原告沈阳凯毅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法院的判决结果对本公司合并层面的当期利润不存在负面影响。

本案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2021年5月21日

《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简称"铁西国资局")起诉公司支付职工安置费纠纷案。铁西国资局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沈阳中院")起诉东北电气和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高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支付沈高公司职工安置费纠纷案,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偿付欠款2,853万元、利息7,788,690元以及违约金1,426,500元,合计37,745,190元。

3,774.52

海南省一中院于2020年9月16日签发(2020)琼96民初81号民事判决书,海南省一中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东北电气公司偿付欠款

2,853 万元、利息及违约金的主张,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且被告东北电气公司已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故本院不予支持。原告铁西国资局提起上诉,海南省高

根据海南省高院二审判决结果,东北电气无需承担责任。鉴于公司已于2017年度按本案涉及的金额计提预计负债37,745,190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发出的《2017年年度报告》),因此会计处理将冲减以前年度已计提预计负债,计入营业外收入,预计公司2021年度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1年7月28日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院于2021年7月23日签发(2021)琼民终36号民事判决书,维持海南省一中院(2020)琼96民初8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东北电气胜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预计负债将减少37,745,190元,净利润将增加37,745,190元,最终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抚顺电瓷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抚顺电瓷")申请追加东北电气为被执行人案。原告(申请执行人)抚顺电瓷系新东北隔离开关公司之债权人。据原告抚顺电瓷举证,东北电气公司设立沈阳高开公司时实物出资资产包括沈铁东路39号土地在内,继而沈阳高开公司设立新东北隔离开关公司时以沈铁东路39号土地作为实物出资,但沈铁东路39号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一直登记在东北电气公司名下,后因东北电气公司与新东北隔离开关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拍卖。因此,抚顺电瓷制造有限公司认为东北电气公司对沈阳高开公司出资不实,沈阳高开公司对新东北隔离开关公司出资不实,新东北隔离开关公司的资产受到损害,新东北隔离开关公司的债权人抚顺电瓷公司的利益也受到损害。鉴于上述原因,抚顺电瓷主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

1,125.82

2021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海南省高院(2021)琼民终5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抚顺电瓷申请追加东北电气为(2015)抚中执字第00140号执行案的被执行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

根据终审审判决结果,东北电气无需承担责任。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1年10月20日

《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规定》第十九条,东北电气公司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沈阳高开公司股权、沈阳高开公司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新东北隔离开关公司股权,东北电气公司、沈阳高开公司应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即沈铁东路39号土地使用权价值范围内对新东北隔离开关公司与抚顺电瓷制造有限公司的11,258,221.34元债务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承担赔偿责任,应追加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抚中执字第00140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9,349.33元,由抚顺电瓷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以上涉讼情况分析,系根据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材料整理得出,鉴于无法保证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既往均如实履行公告义务,且可能发生公告期后涉讼事项,因而本涉讼情况分析可能无法反映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讼的完整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

(四)前十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名称

股东类

股票质押融资总额(万元)

具体用途

偿还期限

还款资金来源

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

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110,000

自身资金需求

2025年03月21日

自身

资金

否 是

四、提请投资者注意的投资风险

以下风险系依据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最近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向投资者揭示存在的主要投资风险,不构成对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

(一)最近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披露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二)公司的持续经营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

东北电气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净亏损-197,771.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6,969.71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7,090.39万元,同时面临已决诉讼的赔偿金额9,407.81万元,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东北电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三)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及公司破产清算风险

根据东北电气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现公司收到相关法院关于破产重整及破产清算的受理通知的情形,但不排除未来公司经营持续恶化,进入

破产重整及破产清算程序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

(四)法律风险

公司前期已经在证券时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了公司涉及的主要诉讼、仲裁等事项。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以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已在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明确的除外)。一旦仲裁机构或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未支持公司,则将有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经济环境带来的市场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与电力设备行业需求密切相关,行业的景气程度也与国家经济有直接的关系,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需持续关注国家宏观经济以及全球经济对行业的影响。同时,公司所在酒店行业2022年第一季度业务受疫情影响仍很明显,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仍对公司经营影响显著。

(六)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生产的封闭母线及运营的酒店类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对行业的平均利润水平产生了不利影响。

(七)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2021年1月29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发来的通知函,债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海航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海航集团进行重整。

2022年4月24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通知函,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琼破1号之三百八十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已执行完毕《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执行《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后,东北电气的控股股东维持不变,仍为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及2022年4

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以下无正文)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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