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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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华大九天
指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天有限 指
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系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的法人主体中国电子集团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有限 指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华大集团 指
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电智行技术有限公司
九创汇新 指 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建元 指 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电金投 指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大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基金 指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疌泉投资 指 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投高科 指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特别说明:本文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本文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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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一)2009年5月,九天有限设立及第一次实缴注册资本
2009年4月16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作出(京朝)名称预核(内)字[2009]第0030647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核准企业名称“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
2009年5月22日,华大集团、刘伟平、吕霖、王勇、杨俊祺签署了《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章程》,九天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其中,华大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3,000万元,刘伟平以货币方式出资400万元,吕霖、王勇、杨俊祺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200万元。
2009年5月22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9]第A1024号),确认截至2009年5月21日,九天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首期出资3,200万元,其中华大集团出资3,000万元,刘伟平出资80万元,吕霖、王勇、杨俊祺分别出资40万元,占九天有限总注册资本的80%,均为货币出资。
2009年5月26日,九天有限完成设立及实缴注册资本工商登记,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5011965765)。九天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
华大集团3,000 3,000 75
刘伟平400 80 10
吕霖200 40 5
王勇200 40 5
杨俊祺200 40 5
4,000 3,200 100
(二)2010年5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及第二次实缴注册资本
2009年6月17日,九天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国投高科;同意九天有限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增加至8,500万元,其中新增的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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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由华大集团以货币出资479万元、以知识产权出资1,021万元,国投高科以货币方式出资3,000万元;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09年6月18日,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非专利技术--EDA技术资产增资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龙源智博评报字[2009]第A1078号),确认截至2009年6月10日华大集团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EDA技术资产的评估值为1,021万元,评估方法为收益法。上述评估报告记载的评估结果已经中国电子集团备案(备案编号:2009018)。
2009年7月20日,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龙源智博评报字[2009]第A1088号),确认九天有限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200万元,评估方法为成本法。上述评估报告记载的评估结果已经中国电子集团备案(备案编号:2009019)。
2009年9月22日,国投高科与华大集团、刘伟平、吕霖、王勇和杨俊祺签署了《增资合同》,国投高科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拨付的创业风险投资资金3,000万元对九天有限增资,3,000万元全部计入实缴注册资本。
2009年10月17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10]第A1046号),确认截至2009年9月28日,华大集团已将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EDA技术资产的权属变更为九天有限。
2009年11月10日,华大集团、国投高科、刘伟平、吕霖、杨俊祺、王勇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09年12月2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09]第A1097号),确认截至2009年12月2日,九天有限已收到华大集团和国投高科缴纳的4,500万元新增出资。其中,华大集团以货币出资479万元,以非专利技术--EDA技术资产出资1,021万元,合计出资1,500万元;国投高科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本次实缴出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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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有限累计实收资本为7,7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90.59%。2010年5月12日,九天有限完成本次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完成后,九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华大集团4,500 4,500 52.94
国投高科3,000 3,000 35.29
刘伟平400 80 4.71
吕霖200 40 2.35
王勇200 40 2.35
杨俊祺200 40 2.35
8,500 7,700 100.00
(三)2011年5月,第三次实缴注册资本
2011年4月2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1]第1-0036号),确认截至2011年4月27日,九天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第三期出资800万元,其中刘伟平以货币出资320万元,吕霖、王勇、杨俊祺分别以货币出资16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本次出资后,九天有限累积实收资本8,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2011年5月31日,九天有限完成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完成后,九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合计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华大集团4,500 4,500 52.94
国投高科3,000 3,000 35.29
刘伟平400 400 4.71
吕霖200 200 2.35
王勇200 200 2.35
杨俊祺200 200 2.35
8,500 85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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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1年12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年7月20日,九天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王勇将其持有的九天有限2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吕霖;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1年7月22日,九天有限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同日,王勇与吕霖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约定王勇将其持有的九天有限200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吕霖。
2011年12月8日,九天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九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 |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华大集团4,500 4,500 52.94
国投高科3,000 3,000 35.29
刘伟平400 400 4.71
吕霖400 400 4.71
杨俊祺200 200 2.35
8,500 8,500 100.00
(五)2015年5月,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一次股权无偿划转)
2014年2月14日,大信会计师出具《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4]第1-00035号),确认截至2013年12月31日九天有限的净资产值为63,085,285.01元。
2014年10月29日,中国电子集团出具《关于划转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中电资[2014]533号),同意华大集团将所持有的九天有限52.94%股权划转至中国电子集团。
2014年11月24日,九天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华大集团将其持有的九天有限52.94%股权转让给中国电子集团。九天有限就上述事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5年1月27日,华大集团与中国电子集团签署《股权划转协议》,华大集团将其持有的九天有限52.94%股权以九天有限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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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账面净值划转给中国电子集团。2015年5月14日,九天有限完成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变更登记。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变更登记完成后,九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
中国电子集团4,500 4,500 52.94
国投高科3,000 3,000 35.29
刘伟平400 400 4.71
吕霖400 400 4.71
杨俊祺200 200 2.35
8,500 8,500 100.00
(六)2016年3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九天有限股东会就上述事宜作出决议,同意刘伟平、吕霖、杨俊祺将其所持合计1,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九创汇新;同意九天有限注册资本由8,500万元增加至10,714万元,新增2,214万元注册资本由九创汇新认缴;同意就前述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1、刘伟平、吕霖、杨俊祺向九创汇新转让公司股权
截至2016年3月,前述自然人持有及代九天有限员工持有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合计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 | 以自有资金取得的九天有限注册资本(万元) | 代九天有限员工所持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 合计(万元) |
刘伟平50 350 400吕霖50 350 400杨俊祺
70.3 129.7 200
170.3 829.7 1,000
为解除九天有限设立时形成的股权代持问题,九天有限于2016年1月筹划并设立九创汇新为员工持股平台用于承接刘伟平、吕霖及杨俊祺代公司当时在职员工所持股权。为此,刘伟平、吕霖及杨俊祺于2016年3月1日与九创汇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伟平等3人以股权代持关系形成时(即九天有限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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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时)的出资价格(即1元/1元注册资本)将其所持及代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转让给九创汇新。
据此,刘伟平等3人不再继续直接或代员工直接持有九天有限股权,而是转为通过九创汇新上层持股平台间接持有九天有限股权,3人与九天有限员工就公司股权形成的代持关系解除。
2、九创汇新向公司增资
2015年9月16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项目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5)第332号),确认九天有限截至2015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5,472.95万元,评估方法为收益法。上述评估报告记载的评估结果已经中国电子集团备案(备案编号:
Z61520150022444)。
2016年3月1日,九创汇新与九天有限签署《增资协议》,约定以前述评估报告结论为定价依据,由九创汇新以40,302,549元对价认缴九天有限新增注册资本22,140,000元。同日,九天有限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4-00001号),截至2018年7月5日,九天有限已收到九创汇新缴付的股权增资款项40,302,54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2,14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8,162,549元。
2016年3月9日,九天有限完成了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实缴变更登记完成后,九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
(万元) | 出资比例( |
%
中国电子集团4,500 4,500 42
九创汇新3,214 3,214 30
国投高科3,000 3,000 28
)合计
10,714 10,71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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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17年12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7年2月28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项目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7)第075号),确认九天有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51,344.31万元,评估方法为收益法。上述评估报告记载的评估结果已经中国电子集团备案(备案编号:
Z61520170031083)。
随后,九天有限股东会就上述事宜作出决议,同意九天有限注册资本由10,714万元增加至12,800万元。新增2,086万元注册资本中,由九创汇新认缴
419.3333万元,中国电子集团、深创投分别认缴416.6667万元,中小企业基金
认缴833.3333万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7年11月,九创汇新、中国电子集团、深创投、中小企业基金、国投高科及九天有限签署《增资合同书》,约定以前述评估报告结论为定价依据,由九创汇新向九天有限出资2,012.8万元,取得其新增注册资本419.3333万元,其余1,593.46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中国电子集团、深创投分别向九天有限出资2,000万元,各取得其新增注册资本416.6667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中小企业基金向九天有限出资4,000万元,取得其新增注册资本833.3333万元,其余3,166.66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12月14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公开增资凭证》(No.0001125),确认九天有限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完成本次增资。
九天有限就上述事宜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4-00002号),截至2019年4月9日,九天有限已收到股东缴付的股权增资款项100,128,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0,860,000元,其余79,268,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12月,九天有限完成本次增资的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实缴变更登记完成后,九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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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万元)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中国电子集团4,916.6667 4,916.6667 38.41
九创汇新3,633.3333 3,633.3333 28.39
国投高科3,000.0000 3,000.000 23.44
中小企业基金
833.3333 833.3333 6.51
深创投
416.6667 416.6667 3.26
)合计
12,800.0000 12,800.0000 100.00
(八)2018年9月,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8年5月8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涉及的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8)第199号),确认九天有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63,740.61万元,评估方法为收益法。上述评估报告记载的评估结果已经中国电子集团备案(备案编号:
2017ZGDZ2018043)。
随后,九天有限股东会就上述事宜作出决议,同意九天有限注册资本由12,800万元增加至17,217.6707万元。新增4,417.6707万元注册资本中,由中国电子集团认缴843.3735万元,九创汇新认缴160.6426万元,中小企业基金、深创投分别认缴200.8032万元,大基金认缴2,409.6386万元,疌泉投资认缴
602.4096万元;同意修改章程。
2018年8月,大基金、疌泉投资与中国电子集团、九创汇新、国投高科、深创投、中小企业基金及九天有限就上述事宜签署了《增资合同书》,约定以前述评估报告结论为定价依据,由大基金向九天有限出资12,000万元,取得其新增注册资本2,409.6383万元,其余9,590.36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疌泉投资向九天有限出资3,000万元,取得其新增注册资本602.4096万元,其余2,397.590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中国电子集团向九天有限出资4,200万元,取得其新增注册资本843.3735万元,其余3,356.626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九创汇新向九天有限出资800万元,取得其新增注册资本160.6426万元,其余
639.357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深创投和中小企业基金分别向九天有限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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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各取得其新增注册资本200.8032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8年9月4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公开增资凭证》(No.0001160),确认九天有限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完成本次增资。
九天有限就上述事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并于2018年9月13日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4-00003号),截至2019年8月30日,九天有限已收到股东缴付的股权增资款项220,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4,176,706.70元,增加资本公积175,823,293.30元。
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实缴完成后,九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
中国电子集团5,760.0402 5,760.0402 33.45
九创汇新3,793.9759 3,793.9759 22.03
国投高科3,000.0000 3,000.0000 17.42
大基金2,409.6386 2,409.6386 14.00
中小企业基金1,034.1365 1,034.1365 6.01
深创投
617.4699 617.4699 3.59
疌泉投资
602.4096 602.4096 3.50
17,217.6707 17,217.6707 100
(九)2019年2月,第四次股权转让(第二次股权无偿划转)
2018年2月2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XYZH/2018XAA40063号),确认九天有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为177,777,292.16元。
2018年12月4日,中国电子集团作出《关于划转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中电资[2018]612号),决定将中国电子集团持有的九天有限33.45%的股权划转给中国电子有限。九天有限就上述事宜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中国电子集团将其持有的33.45%股权转让给中国电子有限,并同意修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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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
2018年12月,中国电子集团与中国电子有限签署《股权划转协议》,中国电子集团将其持有的九天有限33.45%股权以九天有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值划转给中国电子有限。2019年2月1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NO:
5-5),确认中国电子集团通过非公开方式将所持九天有限33.45%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电子有限。
2019年2月25日,九天有限完成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变更登记。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变更登记完成后,九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
中国电子有限5,760.0402 5,760.0402 33.45
九创汇新3,793.9759 3,793.9759 22.03
国投高科3,000.0000 3,000.0000 17.42
大基金2,409.6386 2,409.6386 14.00
中小企业基金1,034.1365 1,034.1365 6.01
深创投
617.4699 617.4699 3.59
疌泉投资
602.4096 602.4096 3.50
17,217.6707 17,217.6707 100.00
(十)2019年12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8年11月26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3,000万元股份(17.42%股权)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8)第475号),确认九天有限截至2018年9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83,739.48万元,国投高科持有的九天有限17.42%股权的评估值为14,587.42万元。
2019年3月29日,国投高科与上海建元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国投高科将其持有的九天有限17.42%股权以19,4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建元。2019年4月11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No.0003111),确认国投高科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九天有限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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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给上海建元。随后,九天有限股东会就上述事宜作出决议,同意国投高科将其持有的17.42%股权转让给上海建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9年12月27日,九天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九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
中国电子有限5,760.0402 5,760.0402 33.45
九创汇新4,785.9759 4,785.9759 22.03
上海建元3,000.0000 3,000.0000 17.42
大基金2,409.6386 2,409.6386 14.00
中小企业基金1,397.1365 1,397.1365 6.01
深创投
917.4699 917.4699 3.59
疌泉投资
602.4096 602.4096 3.50
17,217.6707 17,217.6707 100.00
(十一)2020年7月,第五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9年12月12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涉及的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9)第077号),确认九天有限截至2019年9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11,846.73万元,评估方法为收益法。上述评估报告记载的评估结果已经中国电子集团备案(备案编号:
6580ZGDZ2019076)。
2020年1月9日,中国电子集团作出《关于参与华大九天增资扩股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中电资[2020]20号),同意中电金投出资18,492.5万元以6.5元/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购九天有限2,845万元出资额。
随后,九天有限股东会就上述事宜作出决议,同意九天有限注册资本由17,217.6707万元增加至21,717.6707万元。新增4,500万元注册资本由中电金投认缴2,845万元,九创汇新认缴992万元,中小企业基金认缴363万元,深创投认缴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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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中电金投与中国电子有限、九创汇新、上海建元、大基金、中小企业基金、深创投、疌泉投资及九天有限签署了《增资合同书》,约定以前述评估报告结论为定价依据,由中电金投向九天有限出资18,492.5万元,取得其新增注册资本2,845万元,其余15,64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九创汇新向九天有限出资6,448万元,取得其新增注册资本992万元,其余5,45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深创投向九天有限出资1,950万元,取得其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余1,6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小企业基金向九天有限出资2,359.5万元,取得其新增注册资本363万元,其余1,996.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九天有限就上述事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并于2020年7月6日完成本次增资变更登记。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4-00004号),截至2020年10月27日,九天有限已收到股东缴付的股权增资款项292,5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45,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247,500,000元。
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本次增资实缴完成后,九天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
中国电子有限5,760.0400 5,760.0400 26.52
九创汇新4,785.9800 4,785.9800 22.04
上海建元3,000.0000 3,000.0000 13.81
中电金投2,845.0000 2,845.0000 13.10
大基金2,409.6400 2,409.6400 11.10
中小企业基金1,397.1400 1,397.1400 6.43
深创投
917.4699 917.4699 4.22
疌泉投资
602.4096 602.4096 2.77
合计 |
21,717.6707 21,717.6707 100.00
(十二)2020年12月,九天有限整体变更为华大九天
2020年11月15日,大信会计师出具大信审字[2020]第14-00123号《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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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九天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873,712,397.51元。2020年11月17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1677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九天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97,993.44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所记载的评估结果已经中国电子集团备案(备案编号:
6947ZGDZ2020099)。
2020年12月9日,九天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北京华大九天软件有限公司董事会组建筹备委员会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将九天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大信审字[2020]第14-00123号《审计报告》,将九天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873,712,397.51元按照1:0.497135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434,353,41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共计人民币434,353,414元;其余439,358,983.51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12月11日,九天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发行人。
2020年11月6日,九天有限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2月11日,九天有限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北京华大九天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
2020年12月11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建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授权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筹备费用支出情况的议案》《关于发起设立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产生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产生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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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及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0年12月11日,发行人全体发起人签署了《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0年12月16日,发行人完成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并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690013756F的《营业执照》。
2020年12月18日,大信会计师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14-0002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18日,发行人已收到九天有限全体出资人以其拥有的九天有限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434,353,414.00元,经审计净资产扣除折合实收资本后的余额439,358,983.51元计入资本公积。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中国电子有限
115,200,804 26.52242 九创汇新95,719,518 22.0373
上海建元
60,000,000 13.81364 中电金投56,900,000 13.09995 大基金
48,192,772 11.0953
中小企业基金
27,942,730 6.43327 深创投18,349,398 4.22458 疌泉投资
12,048,192 2.7738
)合计
434,353,414 100.0000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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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公司设立以来
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的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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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刘伟平
董大伟
宋少文
王 静
李 尧
刘 炜
杨晓东
吴 革
陈丽洁
洪 缨
周 强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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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王 博
高荒燃
于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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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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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除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吕 霖
刘二明
宋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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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