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叶大进和叶田田(以下统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楚天飞云制药装备(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云飞”或“标的公司”)49.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楚天飞云公司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事项包括并不限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核准本次交易等,相关事项已在重组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也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前,公司及楚天飞云独立运营、资产完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楚天飞云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技术等方面能继续保持必要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继续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