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3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齐哈尔达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或“九洲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556,337.7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6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231,164.5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02%,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九洲集团同意齐齐哈尔达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族风电”)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总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授信,有效期一年,用于项目公司日常运营。同意九洲集团为偿还贷款合同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齐齐哈尔达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李寅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该项授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九洲集团 | 达族风电 | 100% | 93.50% | 55.63亿元 | 1,000万元 | 0.37% | 否 |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工商情况
名 称:齐齐哈尔达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91230208MA1BWB5D16
住 所: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华丰路东段北侧
法定代表人:赵书强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场的建设、运营、管理、设计及技术咨询,风电设备的检修、调试与维护,变电、供电资产租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1日
2、被担保人股东情况
九洲集团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九洲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达族风电100%股权。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0,322,278.95 | 26,726,477.78 |
负债总额 | 19,001,472.19 | 26,776,092.68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1,320,806.76 | -49,614.90 |
项目 | 2022年6月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814,395.50 | 0 |
利润总额 | 1,370,421.66 | -5,773.65 |
净利润 | 1,370,421.66 | -5,773.65 |
注:2021年和2022年1-6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达族风电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及相应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达族风电项目运营资金需要。经测算,达族风电的现金流入可以覆盖银行借款的本金及利息,财务风险可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上述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达族风电项目运营资金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上述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达族风电提供担保有利于优化达族风电的项目运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电力相关产品的收益可以覆盖项目借款的利息及本金,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达族风电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
总额为557,337.7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9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231,164.5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