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于2022年7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依芳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等相关规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相关项目及经营数据进行修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