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4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宁红涛、任雪峰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23万份。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45人调整为243人,首次授予数量由3,200万份调整为3,177万份,授予总量由4,000万份调整为3,977万份。除上述调整内容之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宁红涛、任雪峰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7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43名激励对象授予3,177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