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2年7月8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1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佩珂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张佩珂、窦旭才、张振广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九江印制电路板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后至2023年6月20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7月25日下午2: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