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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一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9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七月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为“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证券与权益部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本次大会的各位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

五、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至议案三以普通决议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一至议案三为累积投票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三人参加。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推选一名股东代表、与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及公司律师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十、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主持人如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股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表决结果宣布后立即要求点票,主持人应当即时点票。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19日15点00分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视频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二、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讨论、发言,董事及公司高管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四、股东对议案内容进行投票表决:

(一)填写表决票、投票;

(二)清点表决票;

(三)监票人监票及会务组统计表决票;

(四)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五、主持人宣读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六、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拟选举李全文先生、王永乐先生、王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选举李全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王永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王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全文,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工程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机集团综合企业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一机集团石油机械公司经理,一机集团总经理助理,云南北方光学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北方光电仪器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华北光学仪器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北方车辆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京北方车辆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科技委主任委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一机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科技委主任委员,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包头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内蒙一机董事长、党委书记。截至目前,李全文先生持有内蒙一机股份30.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8%,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王永乐,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机集团第三分公司技术室副

主任,一机集团大成装备公司副经理、经理,一机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北方创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路通弹簧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方创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路通弹簧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北方创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路通弹簧公司董事长,北奔特种车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一机集团董事,中共包头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内蒙一机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截至目前,王永乐先生持有内蒙一机股份20.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12%。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王彤,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机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党总支书记,一机集团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职能部门与总经理办公室党总支书记、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一机集团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共包头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包头北方嘉瑞防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青杉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王彤先生持有内蒙一机股份2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4%。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提名邓腾江先生、徐佳宾先生、王洪亮先生、戈德伟先生、赵杰先生、苑士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选举邓腾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徐佳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王洪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戈德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选举赵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选举苑士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腾江,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教授。曾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天威集团董事长。现任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电科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佳宾,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师。曾任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产业经济学教授、博导,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洪亮,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律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大连银行、亚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戈德伟,男,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四部主任,兼任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方置业集团总经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特级专务,北方夜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监事长,中国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杰,男,1968年出生,工学博士,教授。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教师、副所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机器人研究所副院长、所长、院长,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机器人研究所总工程师、所长。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所长,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欣奕华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苑士华,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教授。曾任北京理工大学车辆工程学院副院长,北京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车辆工程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现任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博导,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科责任教授小组组长,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车辆工程学科带头人,国防科工委“511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兵工学报编委,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现提名李志亮、王志亮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李志亮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选举王志亮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志亮,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机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奔重型汽车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一机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中共包头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现任一机集团监事、监事会主席,中共包头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王志亮,男,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机集团组织部副部长兼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组织人事部党委书记兼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兼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一机集团总经理助理兼神鹿焊业公司董事长、力克橡塑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一机集团监事、工会主席,包头一机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国药北方(内蒙古)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监事,中共包头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六届包头市人大代表,公司工会主席,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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