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8日在公司A楼1606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绘锦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票,其中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主席张绘锦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详见发布于2022年7月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22-063号《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