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2-035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8日9:15-15:00。
2.召开地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所在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和国际城金珠二路8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曾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5人,代表股份143,933,7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63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1,779,8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46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32,153,8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32,153,8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32,153,8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3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5项议案。各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924,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144,7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924,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144,7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924,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144,7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924,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144,7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7%;反对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402,3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08%;反对53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1,622,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473%;反对53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5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鹏康、胡江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