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剑峰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9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李剑峰,男,汉族,1976年5月出生,江苏张家港人,毕业于南京大学,大学学历。2013.5-2020.4任张家港市杨舍西城紫京城美酒汇馆经营者;2014.12-至今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1-至今张家港保税区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16.2-至今任张家港金陵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总经理、执行董事;2016.6-至今上海峰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17.5-至今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6-至今任金陵体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10-至今任浙江金陵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6-至今任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8.7-至今任江苏金动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18.9-至今任金陵乐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1-至今任金陵云体育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9-至今任海南金奥体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101,066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春荣、施美华、李剑峰、李剑刚四人共同控制发行人,其中李春荣与施美华为夫妻关系,李剑刚、李剑峰为李春荣与施美华之子,李剑峰为李剑刚之兄。)除与董事李春荣为父子关系、与李剑刚为兄弟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21年5月17日李春荣、李剑峰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李春荣、李剑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47号),2021年12月6日,李剑峰先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的《关于对李剑峰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除此以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