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8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保康竹园沟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现金收购保康竹园沟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