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如适用):□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8500万元—11000万元 | 盈利:6566.65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29.44% -67.5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6500万元–8000万元 | 盈利:6310.51万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3% -26.77%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1928元/股—0.2495元/股 | 盈利:0.1490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2年1-6月份业绩同向上升的主要原因:
1、公司加强市场开拓,2022年上半年主要产品产、销量与2021年同期相比增长明显,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2、参股公司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公司投资收益增加。
3、提质增效,降本节支,公司经营运行质量持续向好。
4、2022 年上半年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对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2800万元(2021 年同期为 256万元),主要系公司转让部分闲置固定资产(北京房产)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