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起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健全的,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已涵盖了公司经营的各 个环节,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 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 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 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独立董事签名: 钟朋荣: 刘大洪 游达明: 周仁俊: 二 0 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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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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