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核销坏账、资产报废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核销坏账、资产报废以及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规避财务风险, 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核销坏账、资产报废以及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 钟朋荣 刘大洪 游达明 周仁俊 二0一二年二月九日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核销坏账、资产报废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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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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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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