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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7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经审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融资规模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融资额度,公司为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前述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担保。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融资规模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7)。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

2022年7月7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回天”)与南京银行在2022年6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担保额度中公司拟为上海回天提供担保额度45,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上海回天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上海回天的担保余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人民币25,5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文吉路251号法定代表人:章锋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8月3日经营范围:胶粘剂(除危险品),密封剂、灌封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持有上海回天100%的股权,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海回天总资产为141,117.71万元,净资产为63,171.73万元,负债总额为77,945.98万元,营业收入为123,062.83万元,利润总额为13,638.34万元,净利润为12,033.46万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上海回天总资产为158,846.32万元,净资产为65,596.05万元,负债总额为93,250.27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8,830.64万元,利润总额为2,531.28万元,净利润为2,230.49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上海回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上海回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债权及债权确定期间:自2022年6月22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债权人依据主合同为债务人办理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6,000万元;在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或发生法律规定的其他债权确定情形时,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所对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等,均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7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5.6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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