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平治信息:关于签订虚拟数字人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7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2-091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虚拟数字人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目前对虚拟数字人处于战略布局阶段,公司作为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长期以来的合作伙伴,目前向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免费提供虚拟数字人产品。若后续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向其客户提供数字人产品,或公司对产品进行升级迭代,或公司向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提供产品相关其他服务,双方将另行约定相关费用,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关于虚拟数字人领域的战略合作,尚未产生营收,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虚拟数字人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技术门槛高,对算法等技术有较高要求,目前很多相关技术并不成熟,可能导致虚拟数字人技术创新及发展不及预期,协议所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于近日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署了《关于虚拟数字人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为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提供“小胖说云”虚拟数字人服务,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可使用虚拟数字人小胖向客户讲解云服务内容。

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生

住所:杭州市环城北路2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销售代理;光通信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三年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

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一)合作目标

1、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各个领域开展卓有成效的全方位合作,以巩固和扩大双方在各自领域中的优势。

2、 甲方视乙方为最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之一,全力支持其发展,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前提下,优先为乙方提供甲方所能提供的各类服务和支持。

乙方视甲方为最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之一,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前提下,乙方愿意根据甲方业务发展情况,为甲方建立和提供高质量、安全的信息网络;提供优质、优先的基础通信业务和服务以及个性化的增值通信业务和服务。

3、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本协议项下各项具体业务应由乙方与甲方或甲方各地子公司或分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充分论证后,以另行签署具体的业务合作协议的方式进行。

4、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各地子公司及分公司和乙方下属分支机构。甲乙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甲方各地子公司或分公司和乙方下属分支机构在具体开展合作时均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二)合作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虚拟数字人服务,服务内容为“小胖说云”,具体如下:

甲方为乙方提供虚拟数字人小胖,乙方可使用虚拟数字人小胖向乙方客户讲解乙方的云服务内容。

(三)合作费用

乙方目前对虚拟数字人处于战略布局阶段,甲方作为乙方长期以来的合作伙伴,目前向乙方免费提供上述产品。若后续乙方向乙方的客户提供数字人产品,或甲方对产品进行升级迭代,或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其他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约定相关费用。

(四)合作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维护自身系统设备环境,负责相应的系统改造、升级和安全配置,保障甲方侧信息传输的稳定、畅通,并承担与甲方责任相关的业务和技术上的风险(包括技术开发方在技术开发和应用上的风险)。

(2)甲方通过乙方通信网络发布或传递信息时,应对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负责,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发送第三方广告。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客户投诉及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

(3)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及保密承诺的情况下,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员工及企业等信息,并定期将使用情况和相关数据同乙方交流,以保证业务的开展和使用的顺畅。

(4)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将本协议确定的具体内容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地的分支机构,甲方各地的分支机构应按照本协议要求做好落实工作或另行签署具体业务合作协议,甲方负责协调各地分支机构与乙方的合作事宜。

(5)甲方承诺在产生信息化产品需求以及其生产、管理、运营等企业信息化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产品及与乙方进行合作。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运营和管理其自身基础通信网络资源和与本协议合作项目的通信业务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系统改造和升级,保障基础通信网络及业务管理系统的畅通、稳定和安全。

(2)乙方负责提供协议预定的各项内容,确保本协议项下各项业务、服务合作的正常进行。

(3)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将本协议确定的具体内容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地的分支机构,乙方各地的分支机构应按照本协议要求做好落实工作或另行签署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乙方负责协调各地分支机构与甲方的合作事宜。

(4)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提供上门/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的服务;可以免费定期为甲方提供进驻服务活动(上门服务),内容包括为甲方的用户上门办理各项移动业务,如客户入网、设置新业务功能、进行新业务演示等,免费提供移动通信业务的宣传资料。乙方应主动了解甲方的业务需求,听取甲方意见,及时解决提供业务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5)乙方对甲方通过乙方通信网络发布或传递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对基于该等信息而产生的商业交易或投资决定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生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移动通信网络资源从事违法活动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的情形,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为甲方提供相关业务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经友好协商,本协议可延续。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与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优势资源形成合作,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人才、技术及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布局虚拟数字人产业等相关领域,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长远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为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提供“小胖说云”虚拟数字人服务,是公司虚拟数字人业务市场化的开端,有利于公司虚拟数字人产品加快更新迭代,进一步开拓市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目前对虚拟数字人处于战略布局阶段,公司作为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长期以来的合作伙伴,目前向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免费提供虚拟数字人产品。若后续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向其客户提供数字人产品,或公司对产品进行升级迭代,或公司向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提供产品相关其他服务,双方将另行约定相关费用,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关于虚拟数字人领域的战略合作,尚未产生营收,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虚拟数字人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技术门槛高,对算法等技术有较高要求,目前很多相关技术并不成熟,可能导致虚拟数字人技术创新及发展不及预

期,协议所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清单如下:

序号公告日期合作方事项概要进展情况
12020/7/9天津飞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双方就共同开拓国产信息安全在5G、智慧城市、物联网等市场,推广彼此的产品或解决方案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正在履行中
22020/11/30联通沃悦读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双方在数字阅读领域深化合作,并在内容版权合作、渠道分发推广合作、5G应用等方面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正在履行中
32021/11/9中移(江西)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达闼机器人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就VR/AR、机器人元宇宙、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领域达成战略合作正在履行中
42022/3/17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元宇宙联合实验室,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人才、技术及市场等资源优势,联合推动元宇宙产业制度建设和产业落地正在履行中
52022/6/28联通灵境视讯(江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各方充分发挥各自在行业内内容资源、用户基础、行业客户资源、品牌影响力、综合解决方案的优势,共同推动元宇宙产业落地。正在履行中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关于虚拟数字人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