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
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548 号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根据《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2021年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江苏北角度新材料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054.61万元,余额4,808.79万元;深圳必康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占用65万元,余额110万元;江苏北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占用322.46万元,余额为3,790.41万元;徐州北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占用117.18万元,余额为264.78万元;运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占用100万元,余额为100万元;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占用200万元,余额为20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
(1)部分主体存在2021年占用发生额小于2021年末占用余额的原因,是否存在前期未归还的资金占用余额。
(2)《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显示,资金占用违规行为共涉及2个主体,分别为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北角度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发生额合计200万元,占用余额为1,086.75万元。其余资金占用,如江苏北角度新材料有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054.61万元、徐州北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占用117.18万元,列报于其它关联资金往来、归属于经营性往来。核查各文件披露内容之间勾稽情况、是否存在矛盾,未将《专项说明》中认定的资金占用列报于《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的原因。
(3)2021年,你公司子公司向上海邦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3.58亿元,向湖南文祖商贸有限公司支付5804.02万元,上述往来款不具有商业实质。结合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及往来款最终使用方,说明上述款项是否属于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发生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4)详细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自2021年初至本问询函回复日,资金占用(含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往来)的发生额和余额、形成时间和归还时间、占用方和占用方法、被占用资金日最高余额和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是否在《关注函回复公告》中已披露(公告编号2022-015)。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并说明在已获得具体占用金额、占用方式的前提下,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资金占用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的原因。
2、2022年6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因存在资金占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往来、违规担保及未能获得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科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显示,2020年审计报告所涉资金占用及债券逾期等非标意见事项仍未消除。请你公司:
(1)逐项说明公司为消除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工作安排及目前进展情况。
(2)补充披露近三年审计意见类型、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与本期非标意见所涉及事项是否存在关联。
(3)结合审计意见类型及现行规则,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做充分的风险提示。
请年审会计师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的有关规定说明:
(1)针对非标意见有关事项所采取的主要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审计范围受到何方、何种限制,是否已执行替代程序、利用外部专家工作的情况,替代程序仍不能满足审计要求的原因。
(2)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已足够证明存在错报,是否存
在以无法表示意见代替否定意见的情形。
3、根据你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因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你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年审会计师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请你公司:
(1)结合《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财会〔2022〕8号),补充披露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点领域内控加强情况、失效内控整改情况。
(2)请你公司自查,详细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
(3)除资金占用事项外,非标意见事项还包括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往来、违规担保及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科目核算问题,说明未认定存在其他内部控制缺陷的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根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收入和成本确认、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费用跨期及税费余额重分类原因,你公司对2021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利润表2020年比较期间数、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科目。请你公司:
(1)补充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原因,前次会计差错更正未
能进行正确调整的合理性。
(2)补充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其他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会计差错更正导致的变动幅度情况(更正金额/更正前相关财务指标)。
(3)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与相关披露》的规定,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广泛性影响作出判断。如具有广泛性影响,应聘请会计师出具新的审计报告。
年审会计师认定前期差错更正是恰当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前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5、根据《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你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2020年9月,你公司收购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在收购前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合计27.96亿元,上述担保仍未实质解除。请你公司:
(1)以列表形式逐笔披露前述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时间、相关方、金额、期限、担保的余额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
(2)前期担保解除情况及本次披露未实质解除的原因。
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2021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63亿元。行业数据显示,医药工业类收入为2.22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8.38%,
新能源类收入为23.4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4.37%。产品数据显示,片剂、胶囊、颗粒剂分别较去年同期下滑94.04%、81.00%、
94.95%,六氟磷酸锂较去年同期增长534.37%。地区数据显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分别下滑92.03%、86.90%,华南地区增长1,607.94%。请你公司: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披露,你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包括医药工业、医药商业、新能源行业、新材料行业、药物中间体行业,“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披露的产品均为医药产品。结合你公司各行业经营数据、占比、排序,说明所处行业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可读性。
(2)具体分析主要行业、主要产品、主要地区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涉及产品结构变化的,应说明产品结构变化的合理性。
(3)结合具体科目,定量分析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 2021年,你公司营业成本为53.12亿元。片剂营业成本减少93.58%,胶囊营业成本减少84.66%,颗粒剂营业成本减少93.68%,口服液营业成本减少95.92%。请你公司:
(1)分析主要产品、主要行业营业成本变动的原因,生产量增长而营业成本下降的合理性,成本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2)根据年报披露,你公司医药行业销售量(盒)减少90.22%,
生产量(盒)增加89.03%,库存量(盒)增加453.09%;医药行业销售量(瓶)减少10.48%,生产量(瓶)增加76.21%,库存量(瓶)增加328.90%。请说明你公司有关数据的计算方法、存货科目余额增长的原因,销售量大幅减少的情况下进行扩产备货的合理性。
(3)请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按产品或行业分类,补充披露你公司产能利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能、产能利用率等,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停滞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报告期末,你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18必康01)实质违约且仍未兑付,本金、利息合计约7亿元。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8.4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正,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2.73亿元。请你公司:
(1)以表格形式说明18必康01偿付进展、诉讼进展,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说明现金流为正而不能及时偿还债券的合理性。
(2)结合公司资金情况、款项回收情况、资产变现难易度,分析你公司偿债能力。
(3)结合担保、债务占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说明担保、债务对你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9、2021年,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8.62亿元,坏账准备余额12.82亿元,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4.52亿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1.1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等、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融资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说明应收账款规模的合理性,周转速度与往年、与同行业是否存在差异。
(2)对比分析最近三年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坏账计提情况。结合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计算过程(如迁徙率)、期后回款、账龄结构等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的具体形成原因,款项内容、欠款方基本信息。
(4)说明你公司针对主要欠款方采取的具体的催收措施,主要欠款方与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会计师补充发函具体情况,分析回函比例较低的原因,说明替代性程序执行情况。
10、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5.37亿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30.72亿元。本年年末,“新沂控股-必康新沂开发区综合体工业厂房”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余额为7.07亿元。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6.43亿元,主要为预付设备、工程款。请你公司:
(1)列示主要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积
及土地权证号、产能利用率、成新率、原值和净值等,并结合上述因素说明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请具体列示主要在建工程(如必康新沂开发区综合体工业厂房)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及土地权证号、工程进度(形象进度)、监理情况及建设进度,并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与充分性。
(3)补充预付设备、工程款等预付对象基本信息,说明预付款项的交易背景、形成时间、具体采购内容。
(4)说明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他关联方与施工方、预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相关款项是否实际流入实控人、控股股东及其各类关联企业账户。
请年审会计师具体说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替代性程序,量化核查比例,解释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原因。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7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