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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限为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2年7月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4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22年7月5日至2023年1月4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出具《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承诺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上海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上海公司其他部分股东按出资比例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原内配(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创路68号7幢法定代表人:薛德龙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12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1U3P7N经营范围:汽车电子零配件、汽车电控系统、汽车仪器仪表、车联网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零配件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公司持股75.84%的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2.3.31/2022年1-3月2021.12.31/2021年度
资产总额135,716,886.51130,135,692.22
负债总额158,325,757.91148,115,514.34
净资产-22,608,871.40-17,979,822.12
资产负债率116.66%113.82%
营业收入18,933,752.5548,899,195.13
利润总额-4,629,049.28-18,072,536.14
净利润-4,629,049.28-18,072,536.14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7月4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出具了《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公司以此授权委托书为凭,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下属公司上海公司

以自身名义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并就具体信贷业务签订单独的《贷款合同》,同时承诺对上海公司在相关《贷款合同》项下所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如果下属公司未能按照相关《贷款合同》项下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中国光大银行无需首先向下属公司提起任何诉讼、仲裁或者采取其他任何措施向下属公司实现债权,即可直接要求公司偿还下属公司在《贷款合同》项下对中国光大银行的债务。中国光大银行有权从公司在贵行开立的任何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抵偿下属公司对中国光大银行所负的债务,如划扣款项不足清偿下属公司对中国光大银行所负的债务,银行可采取《贷款合同》中约定的以及法律许可的其他任何手段向公司追偿,直至公司偿清《贷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为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效对外担保累计90,000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1.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20,796.74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7.19%。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以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出具的《战略客户授信额度使用授权委托书》;

2、上海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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