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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布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布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艾布鲁”)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8.39元/股。截至2022年4月21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1,7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41,637,735.85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8,476,483.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1,585,780.3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CAC证验字[2022]00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及《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
1土壤修复药剂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3,579.9113,527.91
2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5,952.605,952.60
3营销服务与技术支持网络建设项目3,353.323,353.32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12,000.0012,000.00
合计34,885.8334,833.83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784.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土壤修复药剂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3,527.911,784.58
2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5,952.60-
3营销服务与技术支持网络建设项目3,353.32-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12,000.00-
合计34,833.831,784.58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60,114,219.63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1,476,198.08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1,476,198.0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本次置换金额
1审计及验资费用94.3494.34
2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53.2853.28
合计147.62147.62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款项合计1,932.20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1,784.58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47.62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CAC证专字(2022)0479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艾布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艾布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冰何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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