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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美谷: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6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7月5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购贷款补充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和2021年4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收购广州盛妆医疗美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连天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55%股权,交易价格为69,666.67万元。为用于支付上述股权收购款项,公司控股公司广州奥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奥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4.18亿元的并购贷款,公司对上述并购贷款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广州奥美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5%股权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提供质押担保。

现根据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的要求,需要对上述4.18亿元的并购贷款补充质押担保。为此,公司拟将广州奥美100%股权为该并购贷款补充提供质押。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并购贷款补充提供质押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并购贷款补充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为并购贷款补充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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