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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钾国际: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6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11号),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新疆江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3,743,517股股份、向上海劲邦劲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1,758,604股股份、向上海凯利天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5,879,302股股份、向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0,917,020股股份、向天津赛富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10,917,020股股份、向金诚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969,825股股份、向智伟至信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发行3,969,82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8,0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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