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5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于会上做出相关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上官文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7月5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份股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0元/股调整为9.825元/股;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2元/份调整为31.825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田志斌、陈维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