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2年7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光路美泰工业园三号楼三层会议室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闫永革先生主持。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如下: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1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7,091,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的75.2948%。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5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785,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9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5,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3%。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5,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5,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陈锦屏律师、龙建胜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07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69%;反对17,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1629%;反对17,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07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69%;反对17,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1629%;反对17,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073,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69%;反对17,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1629%;反对17,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371%;弃权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陈锦屏律师、龙建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