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于2022年7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管理机构变更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与资产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国信证券天和防务2021年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并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开立股东账户、产品备案等事宜,目前资产管理计划尚在产品备案阶段,受监管政策导向产品备案推进不及预期,结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公司拟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变更为信托机构,具体确定后将另行公告。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进
行变更。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除上述调整外,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不会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变更资产管理机构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