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本方案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长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为:78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
(3)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6万元/年(税后)。
2.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人(税后),不领取其他薪酬,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四、发放办法
薪酬按月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年终奖励薪酬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在次年内发放。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薪酬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5.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原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6.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