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本方案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其他任何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四、发放办法
薪酬按月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薪酬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原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4.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