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并购重组委2022年第10次工作会议,审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立即组织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修订,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披露的《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的回复》等文件。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外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