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6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2年第10次会议审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获有条件通过。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审核意见的要求进行了回复,并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六)核心竞争力”及“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本次估值的合理性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之“(六)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性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核心竞争力及评估较高的合理性。
2、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第六章 发行股份情况”、“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和“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中,对本次交易的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第五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中,对标的资产拟建生产线的招投标进度、设备安装及调试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除上述修订和补充披露之外,公司已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