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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银河伟业签订《以房抵债协议》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银河伟业签订<以房抵债协议>的议案》

1、北京银河伟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伟业”)因自身经营困难,未能按时足额偿还公司债务,提出了以房屋抵债的还款方案。经考察,结合行业惯例和过往案例,公司管理层认为以房抵债具备可实现性。尽管银河伟业尚未完整取得法律意义上的房产权属关系,但基于对行业惯例、过往案例,尤其是有关房屋的原始权利人主体身份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该以房抵债的还款方案是具有现实可行性的。目前为止,根据已了解的情况,我们未发现有证据表明公司对此业务的判断不合理可行。公司已与银河伟业商定好了抵债方案的关键事项并签订了《以房抵债协议》。

2、该《以房抵债协议》确定了银河伟业偿债的资产范围、截止时间、需要完成的必要手续等内容,有利于以房抵债方案的尽快落实,确保公司债权早日实现,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银河伟业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林杰辉、刘光超、狄瑞鹏 武建平、朱小锋、冯 伟

2022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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