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0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540号),公司对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分析,现将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事项1:根据年报,你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38亿元,较上年下降51.17%,其中实现第四季度营业收入2064.57万元,占全年收入的8.69%。2021年营业收入中列示贸易收入3207.47万元、保理收入56.16万元、新能源收入2714.55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中列示贸易收入4180.45万元、保理收入150.14万元、无新能源收入。根据《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唯一扣除项目为贸易收入2752.29万元。你公司2021年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合计为25.11%,同比下降21.62个百分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合计为31.55%,同比下降21.33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1)说明2021年度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对你公司的影响,分别列示2021年度、2020年度前五名销售客户名称及其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
的其他关系,以及相较于2020年是否存在前五名客户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你公司失去大客户的原因及对你公司的影响(如有);公司回复:
公司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 | 2021 | 2020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激光OPC鼓 | 172,755,758.47 | 218,410,026.77 | -45,654,268.30 | -20.90% |
碳粉、硒鼓及其他耗材 | 32,074,707.35 | 41,804,464.46 | -9,729,757.11 | -23.27% |
商业保理 | 561,558.63 | 1,501,398.91 | -939,840.28 | -62.60% |
分级保护业务-硬件 | 2,270,610.98 | 137,570,858.22 | -135,300,247.24 | -98.35% |
分级保护业务-软件 | 1,118,070.88 | 5,098,021.13 | -3,979,950.25 | -78.07% |
软件开发及运维 | 1,750,327.02 | 82,388,711.97 | -80,638,384.95 | -97.88% |
电池材料 | 27,145,503.35 | 27,145,503.35 |
1、2021年度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激光OPC鼓”及“碳粉、硒鼓及其他耗材”业务同期下滑的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地区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同比增减 |
国内销售 | 158,383,956.45 | 205,143,620.03 | -22.79% |
海外销售 | 46,446,509.37 | 55,070,871.20 | -15.66% |
合计 | 204,830,465.82 | 260,214,491.23 | -21.28% |
如上表所示为按地区分类“激光OPC鼓”及“碳粉、硒鼓及其他耗材”销售国内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2.79%,海外销售同比下降15.66%,其原因如下:
①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国内外物流渠道不通畅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国内物流渠道不通畅,公司无法将产品供应到受疫情影响的区域,而海外市场受海外疫情持续影响,出口舱位紧俏,港口装卸效率下降,起运港、目的港疫情防控严格等因素导致大量海外销售订单无法接受或由于无法按期完成而取消。
②市场环境变化,竞争对手下调销售单价
受新冠疫情导致的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国内对打印耗材及其他办公用品耗材的需求量下降,且主要竞争对手在报告期内下调了OPC鼓、碳粉等销售单价,导致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下滑,对业绩产生了较大影响。此外由于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公司于2021年11月整体上调了OPC鼓的销售单价,进一步缩减了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订单数量。
(2)分级保护业务及软件开发运维业务收入整体下滑原因
产品 | 2021 | 2020 | 变动金额 | 变动比例 |
分级保护业务-硬件 | 2,270,610.98 | 137,570,858.22 | -135,300,247.24 | -98.35% |
分级保护业务-软件 | 1,118,070.88 | 5,098,021.13 | -3,979,950.25 | -78.07% |
软件开发及运维 | 1,750,327.02 | 82,388,711.97 | -80,638,384.95 | -97.88% |
合计 | 5,141,029.88 | 225,059,611.32 | -219,918,582.44 | -97.72% |
分级保护及软件开发运维业务为子公司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所运营的业务,由于子公司闽保信息报告期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招投标业务因受行政处罚而暂停等,制约了公司承接业务的能力,使得分级保护及软件开发运维业务收入较大下降。
(3)2021年度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的对公司的影响
如前述,由于营业收入较大下降,导致公司报告期业绩大幅下降,其中子公司闽保信息因业绩下滑,导致其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已要求林章威履行补偿义务。
2、分别列示2021年度、2020年度前五名销售客户名称及其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以及相较于2020年是否存在前五名客户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失去大客户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 | ||||
客户名称 | 关联关系 | 金额 | 销售类型 | 占比 |
客户一 | 非关联方 | 19,945,560.78 | 新能源材料贸易 | 8.39% |
2021年 | ||||
客户二 | 非关联方 | 13,150,030.16 | OPC、配件等销售 | 5.53% |
客户三 | 非关联方 | 9,472,902.66 | OPC、配件等销售 | 3.99% |
客户四 | 参股公司 | 8,607,453.94 | OPC、配件等销售 | 3.62% |
客户五 | 非关联方 | 8,515,279.49 | OPC、配件等销售 | 3.58% |
2020年 | ||||
客户名称 | 关联关系 | 金额 | 销售类型 | 占比 |
客户一 | 非关联方 | 139,450,279.22 | 分级保护业务 | 28.65% |
客户二 | 非关联方 | 46,213,382.50 | 分级保护业务 | 9.49% |
客户三 | 非关联方 | 15,629,169.67 | OPC、配件等销售 | 3.21% |
客户四 | 非关联方 | 14,259,681.40 | OPC、配件等销售 | 2.93% |
客户五 | 非关联方 | 11,931,101.92 | OPC、配件等销售 | 2.45% |
(1)2021年度、2020年度前五名销售客户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情况
如上表列示公司的2020-2021年度前五名客户,除武汉BTL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无关联关系。公司制定了统一的定价政策、折扣政策,产品价格清单视成本和行情等因素调整并予以公告,根据客户销售数量和金额给予优惠折扣,该优惠政策对所有客户均一致,同一产品销售定价均一致,不存在特殊利益倾斜。
(2)相较于2020年是否存在前五名客户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失去大客户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相较2020年度,前五大客户变动:HDXY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ZGKY有限公司、中山CW科技有限公司从前五名客户名单中退出及新增前五名客户为麻城市TL科技有限公司、武汉BTL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KT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① HDXY股份有限公司退出前五名客户的原因
HDXY股份有限公司从前五名客户名单退出的原因为2020年软件开发及运维业务已完成验收移交,报告期内未签订新业务合同。
② 内蒙古ZGKY有限公司退出前五名客户的原因
2020年软件开发及运维业务已完成移交,报告期内未签订新业务合同。
③中山CW科技有限公司退出前五名客户的原因
由于疫情持续发展及主要竞争对手下调销售单价,中山诚威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公司采购的订单下降,导致其退出前五名客户名单。
④新增前五名客户麻城市TL科技有限公司的原因
由于2021年新能源材料市场需求迅速增长,子公司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新能源”)抓住市场机遇在报告期内开展新能源业务,报告期内产生业务收入27,145,503.35元。麻城市TL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报告期内在开展新能源业务中获取的重要客户,其主要向公司采购的产品为六氟磷酸锂等新能源相关材料及委托加工服务。
⑤武汉BTL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KT打印科技有限公司进入前五名客户的原因
武汉BTL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KT打印科技有限公司系由于原2020年前五大客户退出导致其报告期进入前五大客户名单。
报告期内失去大客户的主要原因为市场行业竞争因素及原有客户项目已经完成未有进一步签订新业务合同的需要,因此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对公司报告期内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说明你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例相较于其他季度大幅下降、与往年季节变化趋势出现明显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如存在差错,请说明前期已披露定期报告是否需更正及理由;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原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1-4季度收入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 |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第一季度 | 75,169,336.45 | 57,526,391.38 | 30.67% |
期间 |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第二季度 | 72,816,351.34 | 86,127,741.09 | -15.46% |
第三季度 | 69,045,152.81 | 133,655,813.52 | -48.34% |
第四季度 | 20,645,696.08 | 209,463,535.47 | -90.14% |
第一季度、半年报及第三季度报数据均未经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前任闽保信息财务经理于2021年5月离职,该岗位空缺致使闽保信息财务核算流程出现内部财务监管不到位,会计人员在进行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核算时,未结合合同内容,对部分业务误判收入确认时点及确认方式,由于财务经理岗位的缺失前述会计核算差错未能及时复核予以纠正,现任财务经理于2021年9月就职后的对闽保信息的过往会计凭证检查,并在第四季度进行账务更正处理导致第四季度占全年收入比例下降,经更正后与2020年度比较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 | 2021年(更正后)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第一季度 | 62,376,183.57 | 57,526,391.38 | 8.43% |
第二季度 | 55,269,181.53 | 86,127,741.09 | -35.83% |
第三季度 | 58,177,228.28 | 133,655,813.52 | -56.47% |
第四季度 | 61,853,943.30 | 209,463,535.47 | -70.47% |
由于子公司闽保信息报告期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招投标业务因受行政处罚而暂停,影响公司声誉及疫情同步影响导致业务受阻同期第二至第四季度收入下降。综上情况,公司认为出现了2021年第一、二、三季度出现会计差错,特予更正。
会计师核查过程及结论:
1、核查过程
(1)获取报告期内重大销售合同,查阅有关客户收货以及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依据,以检查恒久科技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收入准则的规定;
(2)访谈恒久科技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了解和评价恒久科技销售与收款流程,了解本期国内市场的主要变化,获取闽保信息受处罚的相关文件;
(3)对主要客户进行函证销售金额和应收账款余额,对于未回函的客户,执行检查销售订单、出货记录、物流记录、销售发票、海关申报记录及期后回款等替代性程序;
(4)对主要客户进行背景调查,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爱企查等途径获取重要的工商登记资料;通过信息检索、访谈等方式核查前十大变动较大客户与恒久科技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本年新增客户前20大与恒久科技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获取产品销售制度和调价公告,获取各公司销售主要明细,分析销售波动的主要原因并对相关波动原因进行了解,对相关产品的销售执行控制测试和细节测试。
(6)对子公司闽保信息主要合同进行测试,检查其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对贸易类收入根据合同判断其业务模式,复核总额法和净额法判断及核算过程。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恒久科技半年报披露和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存在子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和时点不当问题,在2021年年报中已进行更正。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恒久科技2021年度营业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及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你公司开展贸易、保理、新能源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获得业务的方式、获得日期、所获得的业务资质(如有)、开展业务的目的及对你公司人员、场地占用、与你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关系、截至回函日的回款情况等,以及相关业务未予以扣除、贸易业务收入未予以全部扣除的原因及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贸易业务
公司自2016年开始重点开展硒鼓、碳粉、配件等相关打印机产业链的布局。为更好匹配公司OPC感光鼓,提高打印、复印输出质量,树立产品口碑,公司与
碳粉供应商开展密切合作,向客户推荐销售与本公司OPC感光鼓匹配度高的碳粉及相应配件。该类贸易主要由下列两家子公司开展。
单位:人民币·元
业务运营子公司 | 人员配置 | 业务获得日期及方式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期后回款情况 | 办公场所 |
苏州恒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9人 | 自公司成立之初,自行拓展的业务 | 9,760,449.85 | 503,558.56 | 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
环球影像有限公司 | 6人 | 2,258,856.19 | 540,527.83 | 广东省珠海市 |
子公司恒久数码、环球影像主要以线上、线下和外销方式为主;主要业务:
销售打印机相关产品如碳粉、硒鼓、配件等,与核心业务OPC鼓业务存在协同性及相关性,共享客户、市场及业务销售渠道。2017年-2021年分别取得收入2,617.04万元、6,365.39万元、6,195.73万元、4,180.45万元、3,207.47万元。公司与国内其他厂商一样,采用相同的市场战略,通过OPC感光鼓+碳粉保持市场份额和市场渗透,后期仍会强化碳粉采购与销售。由于此类贸易销售业务模式稳定性、收入持续性及对市场战略的重要性,本期未予以扣除。
2、保理业务
苏州恒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1日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园区管委会关于设立“苏州恒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批复》(苏园管复部委资审【2017】29号)批准成立,目前运营人员配备3人,办公场所为苏州工业园区娄药创投工业坊1区1号,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取得保理收入
229.18万元、258.03万元、150.14万元、56.16万元,受国内外疫情和经济下行预期影响,2020-2021年恒久科技从风险管理要求出发谨慎开展保理相关业务。保理业务主要以恒久科技现有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为服务群体,增强公司与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相关业务具有可行性和持续性,本期未予以扣除。
截至回函日,该业务报告期末应收款项已全部收回。
3、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业务由子公司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目前配备人员10人,主要场所为苏州高新区火炬路38号)运营。报告期新能源业务取得收入2,714.55万元,截至回函日已全额回款。
丰德新能源主要从事新能源燃料电池、材料的研发销售,报告期业务模式主要为购入六氟磷酸锂、等多种原材料经复合加工后对外销售的加工贸易模式,由于报告期业务尚未形成稳定业务模式,业务发展存在不确定因素,在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中将该收入进行了扣除。目前该业务形态已经稳定,下一步将全面展开新能源业务。此外,本期新增苹果手机销售业务(分类为硬件销售收入),为公司子公司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当期偶发性业务,尚未形成稳定额商业模式,因此在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时,对该类型收入进行扣除,该业务相关款项已于报告期内全额收回。
4、会计师核查过程及结论
(1)核查过程
①访谈恒久科技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主管人员,了解相关收入构成及业务模式,以及相关业务的取得和合同履约情况,了解各业务板块本期变动的主要原因和未来销售的主要策略;
②针对贸易类/保理类交易,获取主要合同,询问相关人员业务开展情况,了解碳粉/新能源材料交易情况和交易频率,客户拓展的主要方式,客户群体的构成,以及相关业务模式和可持续性,对上述交易执行合同检查、细节性测试等。
③获取关联方名单,复核关联方交易情况,对新增业务的客户和本期变动较大的客户,通过合同订立条款内容,结合天眼查等公开信息途径实施背景调查。
④检查相关业务的批复文件、资质证书,询问相关人员行业的准入条件。
(2)核查结论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贸易、保理、新能源营业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对于报告期收入扣除专项报告中涉及扣除项目收入2,752.29万元(其中,新增苹果手机业务37.74万元,新能源收入2714.55万元)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3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恒久股份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扣除情况。
事项2:根据年报,你公司就持股71.26%的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计提商誉减值损失金额为1.06亿元,其中2021年初闽保信息受到福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并致使其报告期内不能参与政府项目投标而福建省省内外的业务基本停滞。请你公司:
(1)说明前述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收到处罚的具体日期,该项处罚导致闽保信息业务基本停滞对你公司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及理由,你公司就前述行政处罚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如适用);
公司回复:
2021年1月28日收到福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罚的具体内容为2020年12月参与福州市江南水都中学LED校园发布系统采购项目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材料中存在产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失实问题,被福州市财政局于2021年1月份对闽保公司作出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该处罚已于2022年2月到期。
该行政处罚导致2021年度闽保信息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业务基本停滞,2020年度,闽保通过政府采购获取的业务收入为17,312,084.10元占恒久科技合并报表收入比例为3.55%
单位:人民币·元
收入类型 | 2020年度 | 占比 | ||
闽保信息营业收入 | 225,057,591.32 | |||
其中:通过政府采购获取的相关收入 | 17,312,084.10 | 3.55% | ||
恒久科技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 486,773,481.46 |
由于闽保信息通过政府采购获取的相关收入在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小,当时未考虑到前述行政处罚会对非政府招标的分保及软开运维客户群体也产生影响,且当时闽保信息还在申诉中,故未在收到福州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披露该处罚事项。
(2)闽保信息2019年至2021年历年实现业绩与对应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你公司各年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及计提金额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回复:
1、历年实现业绩与对应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业绩承诺 | 实际完成情况 | 业绩完成差异 (未达成以“-”填列) | 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
2019 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 | 15,253,657.35 | 253,657.35 | 商誉未出现减值迹象 |
2019 年至 2020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3,700 万元 | 40,318,114.00 | 3,064,456.65 | 商誉未出现减值迹象 |
2019 年至 2021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6,560 万元 | -3,277,463.52 | -72,195,577.52 | 商誉全额计提减值 |
2、闽保信息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闽保信息商誉减值测试中取得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2019 |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刘旭芳、郭云峰 | 沪众评报字[2020]第0202号 | 可收回金额 | 21,203.79 |
2020 |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刘旭芳、张健 | 沪众评报字[2021]第0253号 | 可收回金额 | 24,128.27 |
2021 | 中盛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房春岩、曹虎 | 中盛评报字[2022]第0018号 | 可收回金额 | 610.00 |
(2)闽保信息与商誉相关的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内其他资产账面价值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2019 | 105,781,039.86 | 42,662,743.27 | 148,443,783.13 | 39,006,210.60 | 187,449,993.73 |
2020 | 105,781,039.86 | 42,662,743.27 | 148,443,783.13 | 83,176,691.63 | 231,620,474.76 |
2021 | 105,781,039.86 | 42,662,743.27 | 148,443,783.13 | 6,917,017.70 | 155,366,117.70 |
(3)闽保信息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①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 公允价值层次 | 公允价值获取方式 | 公允价值 | 处置费用 |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2019 | 第三层次 | 税后现金流量现值 | 212,037,900.00 | 3,180,568.50 | 208,857,331.50 |
2020 | 第三层次 | 税后现金流量现值 | 241,282,700.00 | 3,619,240.50 | 237,663,459.5 |
2021 | 第三层次 | 税后现金流量现值 | 6,100,000.00 | 100,000.00 | 6,000,000.00 |
②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 预测期间 | 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预测期利润率 | 预测期净利润 | 稳定期间 | 稳定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 稳定期利润率 | 稳定期净利润 | 折现率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
2019 |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预测期为5年 | 5.00%-118.50% | 34.09-34.40% | 188,832,600.00 | 第二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永续经营。 | 0% | 34.09% | 44,086,200.00 | 13.69% | 212,037,900.00 |
2020 |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预测期为5年 | 4.00%-13.09% | 13.56%-15.88% | 223,368,200.00 | 第二阶段为2026年1月1日至永续经营。 | 0% | 15.88% | 47,093,000.00 | 15.90% | 241,282,700.00 |
2021 | 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预测期为5年 | 5.00%-602.31% | 10.72%-12.42% | 22,941,200.00 | 第二阶段为2027年1月1日至永续经营。 | 0% | 11.08% | 4,956,900.00 | 14.0% | 6,100,000.00 |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2019 | 180,465,990.44 | 212,037,9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20 | 231,620,474.76 | 241,282,7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21 | 155,366,117.70 | 6,100,000.00 | 148,443,783.13 | 105,781,039.86 | 0.00 | 105,781,039.86 |
(5)公司各年进行商誉减值计提金额充分性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进行判断,在确保相关减值测试基础资料充分的情况下,聘请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及计提金额,公司在2019 年、2020 年报告期末均对所有商誉资产进行评估,商誉资产无减值,2021年度末闽保信息出现明显的商誉减值迹象,遂对闽保信息的商誉全额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公司认为各年度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3、会计师核查过程及结论
(1)业绩承诺差异情况
针对业绩承诺差异情况,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①查阅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复核其中的有关业绩补偿承诺的条款。
②复核管理层各期业绩补偿款的计算结果,了解公司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
③复核管理层业绩补偿相关的计算过程,了解公允价值计量股票市价的确定依据,评价其适当性。
④获取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作出现金补偿期后可收回性的判断及依据,并与管理层进行讨论,评价管理层的判断是否恰当。
⑤评价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对业绩补偿的相关列报和披露。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业绩承诺差异情况描述恰当,未发现与此相关的重大错报或异常情况。
(2)商誉减值
针对商誉减值计提,我们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①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③与恒久科技聘请的第三方专业顾问讨论,了解及评估恒久科技商誉减值测试的合理性;
④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相关性:包括将现金流量增长率与历史现金流量增长率以及行业历史数据进行比较,将毛利率与以往业绩进行比较,并考虑市场趋势,复核现金流量预测水平和所采用折现率的合理性等;
⑤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核查意见:
经核查,未发现影响商誉减值计提准确性的情况,管理层在选择评价相关假设变化或考虑对关键假设的选择时未发现存在明显偏向,各年度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准确的。
事项3:根据年报,你公司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095.84万元,其中应收利息为121.87万元、其他款项为1973.97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前述各款项产生的背景、对应业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如适用)、截至目前的回收情况、交易对手方名称及与你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其他应收款明细
单位:人民币·元
客户名称 | 关联方/非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应收款产生背景 | 截止目前的回收情况 |
单位一 | 非关联方 | 工程款 | 10,485,000.00 | 面向数字取证的数据加解密技术研究项目,受疫情影响项目终止,相关合同已解除 | 已收回 |
刘** | 非关联方 | 股权转让款 | 4,450,000.00 | 宝利通股权转让款 | 已回款200万元,余245万尚未收回 |
单位二 | 非关联方 | 工程款 | 3,975,990.70 | 数据采集监控系统施工安装工程;受疫情影响项目终止,相关合同已解除 | 已收回 |
应收利息 | 非关联方 | 定存利息 | 1,218,668.57 | 定期存款计提利息 | 已收回 |
单位三 | 非关联方 | 预付款 | 939,523.93 | 为开展业务预付货款 | 已收回 |
崔** | 非关联方 | 股权转让款 | 500,000.00 | 东悦股权转让款 | 未收回 |
单位四 | 非关联方 | 履约保证金 | 83,400.00 | 福建省气象“天地一体化”信息系统项目,项目未终验 | 未收回 |
单位五 | 非关联方 | 涉密资质费 | 80,000.00 | 涉密资质服务费,因疫情取消业务 | 已收回 |
单位六 | 非关联方 | 履约保证金 | 69,600.00 | 履约保证金 | 未收回 |
单位七 | 非关联方 | 履约保证金 | 62,161.74 | 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未验收 | 未收回 |
单位八 | 非关联方 | 履约保证金 | 58,892.65 | 等分保业务,项目未验收 | 未收回 |
单位九 | 非关联方 | 办公室租赁履约保证金 | 56,123.18 | 保证金 | 未收回 |
其他 | 非关联方 | 备用金、租赁押金等 | 464,722.60 | 备用金、租赁押金等其他款项 | |
小计 | 22,444,083.37 | / | |||
坏账计提 | -1,485,715.18 | ||||
合计 | 20,958,368.19 |
如上表所述为交易对手方、款项性质、产生背景及期后回款情况,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未存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事项4:根据年报,你公司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中存在票据保证金2397.89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712.61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2021年全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发生额、与票据保证金规模的匹配度、对应结算的具体业务类型,以及相较于2020年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对应业务、金额等方面发生变化的情况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2020-2021年度银行承兑汇票概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银行承兑汇票余额 | 82,126,100.00 | 25,000,000.00 |
其中:应付票据 | 7,126,100.00 | |
短期借款 | 75,000,000.00 | 25,000,000.00 |
保证金余额 | 23,978,880.00 | 7,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发生额 | 87,065,100.00 | 25,000,000.00 |
保证金发生额 | 26,837,690.00 | 7,500,000.00 |
发生额占比(%) | 30.82 | 30.00 |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合并报表层面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给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科有限公司用于贴现的应付票据(2020年2500万元,2021年7500万元)列报于短期借款,故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披露的应付票据余额为712.61万元。
2021年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8212.61万元,其中,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7500万元,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712.61万元。2020年银行承兑汇票发生额为2500万元,保证金为750万元,占比30%,2021年占比30.82%,变化较小,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发生额与票据保证金规模相匹配。
(二)2020-2021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用途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00.00 | 25,000,000.00 |
其中:OPC鼓采购结算(吴中恒久) | 75,000,000.00 | 25,000,000.00 |
当期向吴中恒久采购金额(含税) | 133,817,825.35 | 159,271,108.42 |
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2,065,100.00 | —— |
其中:用于材料采购 | 12,065,100.00 | —— |
当期材料采购金额(含税) | 25,904,884.80 | —— |
如上表所示,为2020-2021年度银行承兑汇票对应结算业务具体类型,其中恒久股份银行承兑汇票皆开具给下游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恒久”),用于结算采购OPC鼓的款项,本年共向子公司吴中恒久采购OPC鼓133,817,825.35元。由于当期吴中恒久归还银行借款,公司通过以应付票据结算向子公司采购的款项,并由子公司自行贴现的方式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由于根据贴现协议及借款合同约定,贴现利率为年利率2.4%(6个月1.2%)低于银行借款年利率3.5%,通过票据贴现形式融资,有利于降低资金融资成本。
另外,本期由于苏州恒久丰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新增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类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应付供应商的款项。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2021年全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发生额与票据保证金规模相匹配,相较于2020年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对应业务、金额等方面发生的变化合理。
特此回复。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