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股东代表监事戴先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戴先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戴先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戴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戴先华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监事职责。
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马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的推荐,并经监事会审慎核查,现提名马洪涛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26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7月5日
附: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洪涛先生,1968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至2000年任中国银行太原分行出纳、稽核、信贷科长、办事处副主任;2000年至2004年任民生银行太原分行支行长、部门总经理;2004年至2016年任民生银行总行业务主管、处室总经理;2016年至2019年游学并赴山区支教;2019年至2020年任科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资金总监;2020年至2022年任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
马洪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马洪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