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92证券代码:83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6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五)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未按有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实施审计导致应当发现的问题未被发现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 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三)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四)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 违反国家规定或者公司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公司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