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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成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4

公告编号:2022-074证券代码:83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6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七)与会监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对于通讯方式召开的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参照上述规定,整理会议记录第三十一条 公司监事会决议涉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应当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披露监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在决议公告披露之前,与会监事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第三十二条 监事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在以后的监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执行情况。第三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本规则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则由监事会拟定、修改,提请股东大会议审议批准。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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