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72证券代码:83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6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本规则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则修改时,由董事会负责修改,提请股东大会议审议批准。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