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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成科技: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4

证券代码:83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6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该议案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第一百八十九条 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一百九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一百九十二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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