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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成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4

公告编号:2022-084证券代码:83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6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的辞职报告应当在董事会秘书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辞职报告未生效之前,董事会秘书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辞职未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未披露,辞职报告应当在董事会秘书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会秘书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北交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本制度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北交所报告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份管理事务。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秘书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由董事会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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