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本次全体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交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本次全体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再次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中所作解决瑕疵房产事项的承诺履行期限事宜,系因办理瑕疵房产权证的相关部门较多且办理流程较长,导致办理进度超过预期。相关瑕疵房产目前由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占有并使用,未因产权瑕疵问题形成使用或经营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针对公司在瑕疵资产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鲍杰军先生亦承诺将履行补偿义务。因此,本次延长部分重组承诺的履行期限不会对公司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延长部分重组承诺的履行期限,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毛道维 | 张强 | 邹燕 |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