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2-079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3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提名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1 | 选举刘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陈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吴志雄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吴朝容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提名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毛道维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张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邹燕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李艳峰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3.02 | 选举张幸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 √ |
提案1、2、3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提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 1、2、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登记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照片)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2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
(5)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帝欧家居证券部,邮编:610041,传真:028-67996197,电子邮箱monarch-zq@monarch-sw.com,信函上或者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帝欧家居证券部联系人:代雨联系电话:028-67996113传真:028-67996197电子邮箱:monarch-zq@monarch-sw.com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4、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7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8”,投票简称为“帝欧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ww.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致: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于以下提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
表2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提名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选举刘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陈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吴志雄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吴朝容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 | √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2.00 | 关于提名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毛道维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张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邹燕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李艳峰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
3.02 | 选举张幸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 √ |
(说明: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