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鹰信质: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2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长鹰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3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军文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6T1Y053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无人机自动控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销售计算机及软件与辅助设备;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管理;经济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月9日

经营期限:2017年1月9日至2046年1月8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知春路致真大厦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21年11月30日,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

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西藏长鹰云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鹰云启”)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21)京74执31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2、2021年12月2日,长鹰云启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纠纷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3、2022年2月9日,公司查询淘宝网获悉长鹰云启持有的公司104,005,200股股份被北京金融法院于2022年3月16日10时至2022年3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3月17日,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网上拍卖无人报名参与竞拍,本次拍卖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5、2022年4月13日,公司收到长鹰云启发来的北京金融法院(2021)京74执3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

(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1)解除对被执行人长鹰云启持有的104,005,200股“长鹰信质”股票及红利(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002664)的冻结及质押登记(质权人名称及质押冻结序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180020170426EL022994)。(2)扣划被执行人长鹰云启持有的104,005,200股“长鹰信质”股票相应的红利10,400,520.00元至北京金融法院执行案款账户。(3)将被执行人长鹰云启持有的104,005,200股“长鹰信质”股票(不包括股息、红利等孳息)作价人民币1,571,830,587.6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抵偿等额债务。(4)上述财产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

关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完成股份变更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4,005,2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7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及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长鹰云启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