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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和药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2

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2020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于2020年8月1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16次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0年9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2259号文《关于同意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6亿元,发行数量为3,6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0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25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债券利率分别为:

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8%,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6%(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0月30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3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25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元;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金额为人民币356,268,800元,已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到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冯川支行36050110236100000259账户、中信银行南昌朝阳支行8115701013000253091账户。前述账户均为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34,629,634.59元。

使用情况报告 第2页

(二) 募集资金实际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缴入日期金额累计已使用金额截至2022年3月31日余额款项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冯川支行2020年 10月30日206,268,800.00171,639,593.0034,629,207.00可转债募集资金
中信银行南昌朝阳支行2020年 10月30日150,000,000.00149,999,572.41427.59可转债募集资金
合计356,268,800.00321,639,165.4134,629,634.59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0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36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5,809,405.66
募集资金净额354,190,594.34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注 1)73,116,222.96
减:募投项目资金投入248,202,225.57
减:结余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注2)-
减:销户时零星余额转普通账户-
加:累计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手续费1,757,488.78
募集资金余额34,629,634.59

注1: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4,352,072.02元,由于发行费用项目的5,809,405.66元中已包含募集资金需置换的资金1,235,849.06元,故实际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3,116,222.96元;

使用情况报告 第3页

注2:2021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笔募集资金于2022年1月已经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4,352,072.02元,由于发行费用项目的5,809,405.66元中已包含募集资金需置换的资金1,235,849.06元,故实际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3,116,222.9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100吨7-甲氧基萘满酮、30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20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73,116,222.96
合计:73,116,222.96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2022年1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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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年 03月 31 日,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注1)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累计实现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0年2021年2022 年1-3月
1年产 100 吨 7-甲氧基萘满酮、30 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 20 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0.40%8,445.95不适用不适用73.38(注2)73.38不适用(注3)
合计0.40%8,445.95不适用不适用73.3873.38不适用

注1:承诺效益及实际效益均为税前效益。注2:截至2022年3月末,募投项目整体尚未进入试生产,产品为部分车间试生产产出,销售目的主要为客户研发使用。注3:根据公司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对“年产 100 吨 7-甲氧基萘满酮、 30 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 20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试生产开始时间由2021年12月调整至2022年8月,正式投产时间由2022年12月调整至2023年8月。截至2022年3月末,募投项目整体仍处于建设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根据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吨7-甲氧基萘满酮、30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20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期为3年,第4年起预计效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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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第1-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第7-13年
预计效益建设期5,935.858,347.328,445.958,445.95

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 100 吨 7-甲氧基萘满酮、30 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 20 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试生产开始时间由2021年12月调整至2022年8月,正式投产时间由2022年12月调整至2023年8月。于2022年3月31日,年产100吨7-甲氧基萘满酮、30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20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整体尚处于建设期,其中部分车间已进入试生产,销售目的主要为客户研发使用。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2年7月1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5,419.06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2,131.8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2020年度:13,574.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2021年度:15,927.13
2022年1-3月:2,630.04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年产 100 吨 7-甲氧基萘满酮、30 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 20 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年产 100 吨 7-甲氧基萘满酮、30 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 20 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35,419.0635,419.0632,131.8435,419.0635,419.0632,131.843,287.212023年8月
合计35,419.0635,419.0632,131.8435,419.0635,419.0632,131.843,287.21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注1)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0年2021年2022年1-3月
1年产 100 吨 7-甲氧基萘满酮、30 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 20 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0.40%(注2)8,445.95不适用不适用73.38(注3)73.38不适用(注4)
合计0.40%8,445.95不适用不适用73.3873.38不适用

注1:承诺效益及实际效益均为税前效益。注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销售额与预测销售收入之比。注3:截至2022年3月末,募投项目整体尚未进入试生产,产品为部分车间试生产产出,销售目的主要为客户研发使用。注4:根据公司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对“年产 100 吨 7-甲氧基萘满酮、 30 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 20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试生产开始时间由2021年12月调整至2022年8月,正式投产时间由2022年12月调整至2023年8月。截至2022年3月末,募投项目整体仍处于建设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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