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第3—5页
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8855号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山重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拓山重工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拓山重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拓山重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拓山重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拓山重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8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66.67万股,其中网上发行1,866.65万股,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500股的余股200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6元,共计募集资金46,032.0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2,532.0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2,327.6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0,204.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79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 投资额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资金 | 项目备案 或核准文号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35,665.52 | 34,713.66 | 34,713.66 | 2102-341822-04-01-772553 |
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505.25 | 3,505.25 | 3,505.25 | 2102-341822-04-01-136657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1,985.50 | |||
合计 | 45,170.77 | 40,204.41 | 38,218.91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64.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 资金 | 合 计 |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 | 35,665.52 | 2,464.04 | 2,464.04 | 6.91 |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505.25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
合 计 | 45,170.77 | 2,464.04 | 2,464.04 | 5.45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各项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45.11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发行费用 (不含税)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不含税) | 拟置换金额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3,600.00 | 100.00 | 100.00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169.81 | 37.74 | 37.74 |
律师费用 | 518.87 |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493.83 | ||
发行手续费 | 45.16 | 7.37 | 7.37 |
合 计 | 5,827.67 | 145.11 | 145.11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